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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组合拳能否遏制房价猛涨关键在于落实
面对不断上涨的房价和对房地产泡沫担忧的加剧,政府接连出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此间经济学家表示,政策是否能达到效果关键在于落实。
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会议提出要继续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一些城市房价迅速攀升甚至创出历史新高。近10万亿元的天量信贷、飙升的房价、疯狂的地价显示房地产泡沫隐忧,迪拜债务危机无疑敲响了警钟。一些经济学家和市场人士均对此问题表示了担忧,其中包括几位知名的房地产开发商。
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7%,高于10月份3.9%的同比涨幅。自今年5月份开始,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持续上涨,且房价呈环比上涨的城市数量持续增多,并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蔓延。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表示,这次政策与以往出台的政策相比没有太大差别,“目前房地产泡沫太大,存在很大的金融风险,必须调整信贷政策,保持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然而,亚洲开发银行中国代表处高级经济学家庄健认为,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调控政策更加注重从供给方面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而此前的措施主要是通过控制贷款发放和调整首付比例来控制需求的过快增长。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从2005年开始,除了控制房地产金融风险,很大一部分举措都是试图通过提高交易税费、增加交易成本来抑制投资、投机,借由抑制需求来达到降低价格的目的。
12月7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旨在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国务院亦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检查土地市场,打击开发商囤地行为。
从2005年的“稳定住房价格”、2006年“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2007年“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到本次提出的“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措辞一再加强,显示对房地产市场泡沫程度有清醒的认识。
分析人士指出,目前的高房价对消费形成“挤出效应”,房地产业的畸形发展已严重影响到扩大内需战略,犹如在经济的血管中形成栓塞,如不及时解决,有可能导致梗阻。
庄健称,从增加供给的角度来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更加有利。“不能一味地打压需求,抑制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会影响到50多个关联行业。从供给角度考虑,则有利于建材、装修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他说。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并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中国已经出台了不少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措施,目前最急需做的事情是如何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庄健说,“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之间的关系,敦促地方政府投入更多资金,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说:“一些地方政府和银行对国家政策的不执行是房价过高的最主要原因。”
她认为,中央政府长期以来以GDP作为指标考核地方政府,而银行出于业绩考虑,在没有额度的控制下,对房地产业大量发贷,帮助维持房价高企。
“尽管新增贷款很多,但有些没有进入实体经济,而是在房地产、股票和银行之间流转,将虚拟货币推向高端,两三年后坏账可能出现,这便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通货膨胀的到来。”她说。
“抑制房价最根本的措施是把地方政府和银行管好。”左小蕾说。
“国家应该调动地方积极性,在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通过制度化指标保障经济的实质性增长,真正转变经济增长观念和增长方式。”左小蕾建议,对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改用保障性住房投入、制造就业以及增强社会保障职能等具体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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