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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好不好?
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好不好?
最近,椒江百家苑小区的赵先生新买了一套住房,准备进行房产登记时,夫妻俩犯了难:房产应该登记在自己名下还是儿子名下呢?儿子现在还未成年,以他的名义会不会有什么不便?将来结婚成家,这套房产的产权分配会不会有什么变化?
和赵先生一样,眼看近年来房价不断上涨,一些家庭条件宽裕的父母,开始准备为子女购房,甚至住房直接登记在子女名下。那么,这样登记到底好不好?存在什么利弊?记者近日就此走访了相关部门和律师。
未成年子女房产,父母动不得
“作为市民最关心的不动产,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对房子作出了很多规定,可以作为我们处理住房所有权的重要依据。”浙江华顶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像赵先生这样的情况,在决定住房,尤其是第二套住房是否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否让该住房的物权全部或部分归子女所有,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尤其是如果子女尚未成年,父母在登记前应当考虑更多一些。”林律师告诉记者,按《民法通则》的规定:“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购房,却无权随意处理被监护人的房屋,譬如房屋买卖、转让、抵押,以及离婚时财产分割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是完全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才能处理其房屋,而在这一点上提供证明是比较麻烦的。”
“现在未成年人的房产是不能办理出售手续的。”市房地产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按照规定,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前,父母是不能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出卖或抵押等处理行为。
此外,记者还采访了解到,房产完全登记在孩子名下,贷款往往也不能用。因为根据相关规定,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须是公积金的缴存人或其配偶。同户直系血亲如不是房屋产权人,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最后,林律师还提出,《物权法》实施后,对房屋产权作了更明确的保护。“如果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到时想收回房屋,将会有很大的法律障碍。”
房子“买给”子女,可减轻税负
那么,把房产直接登记在子女名下又有哪些好处呢?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主要是涉及到一些税费的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过户要缴纳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登记费等费用。而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生效制度,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如果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那就是子女的住房,将来不用买卖“过户”,自然也就不会再次产生契税和登记费等费用。
至于尚未出台的遗产税,如果子女自身就是住房的所有权人,当然谈不上遗产,也谈不上继承问题,即使开征遗产税,对子女也没有影响。
同时,记者还从市房地产管理处了解到,市民如果要办理父母一方或双方与子女共同登记住房,住房共有人也可约定各自所占的份额。这时父母就可以跟子女约定,子女所占份额尽可能大些,父母所占份额尽可能少些。“这样,即使将来要开征有关税种,子女的税负也将大大减轻。”林律师认为,这样的做法,是符合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也不违背社会道德规范。
单方婚前买房,婚后不共有
“如今年轻人的婚姻关系似乎越来越不稳定,万一将来闹离婚,先买房子会不会吃亏?”玉环石井小区的郑先生目前也和赵先生一样举棋不定:儿子三年前大学毕业,女朋友谈了两年了,现在准备买婚房,但究竟是先买房后领结婚证好,还是先领结婚证后买房好呢?
“根据现行物权法和婚姻法规定,住房等不动产,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除外。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林律师认为,因此,在结婚前父母为子女所买的婚房,只要登记在子女名下,就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归子女一人所有,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另一方面,郑先生还有一点疑问:“如果我花了60万元为儿子买了婚房,并完全登记在儿子名下。婚后这套房子如果升值到100万元,升值的40万元是不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呢?”
对此,林律师指出,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的所有权人享有对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大权能”。郑先生的儿子是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人,理所当然地对该房子享有上述四大权利,房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升值20万元,属于不动产的“收益”,也应该归郑先生的儿子一人所有,而不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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