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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花费18万 雨天变为“水帘洞”
导言:距离滴水的地方不远处就是一个电源插座,龚先生说因为露水导致这个插座着过两次火 本网记者/摄
18万装修成“豆腐渣” 雨天屋内变“水帘洞”
昆明信息港讯 随着购房需求的增加,房屋装修中的质量问题已经成为了即买房后住户们所关注的主要话题,许多人会把打扮新房的任务交给装修公司,但结果并不都是让人满意,甚至有时候还会带来困扰。7月1日,在昆明信息港彩龙论坛上,网友“漆光伟”发表的一篇标题为《著名装饰工程公司杰作》的帖子引起了网友的关注。
在帖中,网友“漆光伟”用大量图片向网友展示了这间“伤痕累累”的房屋:“如果你看到照片是发生在你的家里,你将如何想。盆、桶一字排开成了房内接水的工具,要倒的门、要掉的灯、地角线窄开了裂口、房顶大片的石灰往下掉,屋内水管埋设时的连接出问题,导致水流房内,成了天然水帘洞。”记者随后与发帖人取得了联系,屋主是网友“漆光伟”的朋友——龚先生。龚先生带着记者走进了北京路花苑小区的家中,现场看到,该屋的具体情况与帖子中反映情况一致,门与门框的距离很大,屋顶漏水面积较大,一部分屋顶已经脱落,露出了钢梁,钢梁已经生锈,由此可见,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龚先生说,一开始屋顶滴水量不大,但是遇到雨天屋内的滴水完全可以用瀑布来形容,之前还因为接滴水的盆满了溢出水来,导致地面的插座短路着火,对于这次的装修所带来的麻烦,他感到十分的恼火。
2009年6月,龚先生和昆明“百家春”装饰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以18.2万元的价格将这套住房交给该公司装潢。合同约定:工程于2009年7月1日开始施工,工程期为75天,期间双方曾对实际工程量与预算有较多出入及装饰中存在的水电、墙地砖、木作、墙面腻子、油漆几方面进行了协商,装饰方表示将予以及时的处理。业主龚先生一家于同年9月16日入住时,相关装修质量问题仍然未得到处理,因此业主龚先生一家决定待处理了这些问题后再把剩余的装修款付给装饰公司。
龚先生一家的房子装修好入住没几天,问题就接踵而来。先是屋里排水不畅,为此,龚先生找到装饰公司,对方来过后,对出现漏水的地方进行了施工修补,在维持了不久后同一地方再次出现漏水现象。老问题还在,新问题又出现了。紧接着不到一个月,龚先生又发现房屋出现卫生间门框与门有一个指头的缝隙、楼梯与墙面较大缝隙、廊灯脱落、门拴断裂、吊顶掉落等多个问题。龚先生多次与装饰公司取得联系之后施工方来看过最后一次就再未露面,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直至装饰公司以拖欠工费为由一纸诉状将龚先生告上了法庭,随后龚先生一家对此事进行了民事反诉。
按照民事反诉状上留下的联系方式,记者多次致电昆明百家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准备了解情况时,但对方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龚先生的诉讼代理人云南义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园镇,据他介绍,房子刚出现问题时,装饰公司为龚先生家装修的一位负责人还来查看过几次,每次查看完了后都承诺“过两天一定修好”。随着房子出现的装修质量问题越来越多,那位负责人便以工作忙为由,避而不见。高律师着手对本案进行调解,但一直未能联系上昆明百家春装饰公司法人陈某。
建筑装饰行业协会:遇到问题莫慌张,保留合同预算帮你来维权
如果市民在装饰中遇到类似龚先生所遇到的情况,该怎么办,又要找哪个部门去投诉?
昆明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昆明仲裁委联络处装饰仲裁投诉中心热线负责人姚尔康介绍,住户们在选择装饰公司时,要查看装修公司的资格,看是否持有相关部门从事装修的许可证件,能否出具合格的票据等。由于目前承接装修服务的公司中,有许多都是没有装修资质等级的小型公司,他们往往把工程转包给一些装修游击队,如果出现装修质量问题,最后吃亏的是消费者。
其次,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必须对所用材料的品牌、质量等级、规格、工期和装修效果等相关事项作出明确约定,不能有任何含糊的用语。同时,应当对违约责任和保修作出详细规定,以免日后发生纠纷对消费者不利。对于实际施工中发生的项目增减,也必须用书面的方式固定下来,作为结算和追究责任的依据。最后,即便发生纠纷,消费者也不必惊慌,而应当保存好合同及预算资料,向昆明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该部门将会对纠纷进行调解协商、仲裁直至移交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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