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宗教寺庙’适用范围的请示”的复函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有关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国家土地总督察公告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关于共同推进建立保障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2007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宗教寺庙’适用范围的请示”的复函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有关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国家土地总督察公告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关于共同推进建立保障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2007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石油生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问题的通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8:13:32
【颁布单位】:
【颁布日期】:1991-04-05
【正 文】:
国家税务局关于石油生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问题的通知
(1991年4月5日国税函发<1991>4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我局(89)国税地字第088号《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曾明确“对于直接用于石油生产建设的占地,在1990年底以前,暂按当地规定的适用税额的低限征收。”鉴于石油生产企业的现实情况,为支持其发展,经研究决定,在1991年内,仍继续执行(89)国税地字第0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 上一篇文章: 江苏省地税局: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上调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