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土地使用税标准提高 开发商囤地成本增加
9月16日,国土部财务司司长赖文生在谈到运用经济手段参与调控土地的政策时,强调国土资源部将提高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今后,开发商拿地后如果“囤地不建”,囤地成本将大幅提升。赖文生强调,当前土地管理存在种种问题的根源在于利益驱动。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从五个方面入手,用土地政策与财税政策相结合参与宏观调控的政策工具解决土地管理中的问题。
首先是今后土地出让收入将纳入预算管理。规定土地出让收入要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这意味着市、县政府不能再随意地支配和使用土地出让收入,而是要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经过批准才能使用。
第二,今后,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将向“三农”倾斜。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总收入5800多亿,净收入2100多亿,而全国财政收入是3.16万亿,地方财政收入2.66万亿,毫无疑问土地出让收入在地方各项收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加上一些地方管理不规范,土地出让收入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成为政府投资的重要来源。针对这些问题,《通知》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土地出让收入的用途,如保证农民征地补偿足额到位,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保证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三,提高补偿建设用地的取得成本,降低地方政府新增建设用地的收益。今后将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结构的前提下,提高县、市政府新增建设用地的取得成本,具体的措施就是要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标准。同时调整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提高使用建设用地的成本。
第四,将加大建设用地的保有成本。从现行的税费标准看,城镇建设用地一旦取得以后,税费过低,从而导致开发商占多用少,粗放利用、闲置浪费土地现象突出。提高税费标准,将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建设用地的保有成本,引导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推动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五是实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针对一些地方人为压低工业地价,工业用地出让低地价、零地价甚至负地价等问题,今后将明确统一制定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使得今后用地者必须付出足够的成本才能取得工业用地,对于工业用地的过度扩张将会起到抑制作用。
赖文生表示,以上五个方面的规定重在调整和规范政府的土地收益分配。考虑到提高经济手段调控的有效性,需要有具体的政策工具,更需要准确运用。他透露,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与财政部等部门一起研究制定《通知》的有关配套文件。
>>浏览更多房地产热点新闻,了解更多楼盘资料,请点击进入焦点房地产网首页
- 上一篇文章: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定额标准调整办法的通知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