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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户能改建筑外立面
物业不能管,房管中心不同意
根据李先生提供的情况,记者找到了负责该区域物业管理的北京京朝物业管理公司。该公司的左先生告诉记者,八里庄北里207号楼从性质上属于“托管楼”,作为东方广场拆迁工程的迁置楼,这栋楼的大产权在东城区房管公司,自己只能负责房租的收缴和日常物业工作,没有权力对给楼体“开窗”这样涉及建筑结构的事情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因此,对于业主想自行开窗子的要求,物业公司不能表态,只能等业主与房屋产权所有者,也就是东城区房管公司同意,开出证明传达到托管方,才能支持和配合业主进行这项工作。
就京朝物业的答复,记者咨询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商会秘书长刘玉慧。刘玉慧认为,京朝物业的说法基本上是合理的,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机构,无权允许业主私自进行可能涉及建筑结构的改造工作,“即使物业想管,也没有权力和资格去管”,因此,只能找到房产的设计和施工部门,或者退一步找到施工图纸,对建筑重新进行评估,经这些部门认定可以开窗之后再委托物业公司协助办理此事。
而作为这栋楼产权的所有者,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分中心的态度却较为坚定。“不能开!”该中心的万经理在接受记者以住户身份进行咨询时表示,他曾就此事询问过该中心的工程部,工程部说由于设计结构原因,这栋楼的1-7层就是不能开窗的。而当记者提起当初图纸上有窗的问题时,万经理表示不知道此事。
建筑外立面业主不能擅动
尽管八里庄北里207号楼8单元1-7层西面墙体能不能开窗的问题看来还需要再行查询,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业主自行开窗的想法是肯定不能实现的。从工程角度讲,业主不能私自开窗首先还是来源于结构问题。
“7层以上开了窗子,并不意味着7层以下就同样可以开。”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总监郭玉玺指出,判断建筑外立面能不能开窗不能根据不同楼层的情况来类推,以八里庄北里的这栋楼为例,如果7层以下的楼体属于混凝土剪力墙,那无论如何都是不能破坏的;如果不是,则会存在着一定商量的余地。同时,像北京这样抗震等级比较高的城市,不允许使用者随意在建筑外立面开窗或者进行其他改造,并非仅像很多人以为的那样“一开窗房子会不会塌了”,更涉及到建筑抗震系数的问题,私自开窗,即使在当时没出现什么问题,但从长期的安全来考虑同样会造成隐患。
因此,在郭玉玺看来,解决这个问题,无论如何都要找到当初的设计部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确定建筑结构情况,业主自行处理所带来的危险性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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