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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涨得厉害 房东毁约花样百出
昨日,杨欣找到联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治咨询:“房东愿意赔违约金也要赶我走,我该怎么办?”
最近,因房租上涨厉害,不少租赁户和杨欣一样遇到房东毁约的情况。记者在渝中区人民调解工作室了解到,从今年5月开始关于租房纠纷的调解,与去年同比增加了30%。
A有的房东宁愿支付违约金,也要赶走租房客
B律师提醒:租期半年以上,应采用书面合约
房东违约赶租房客
杨欣租住在渝中区下罗家湾34号,今年1月租的,两室一厅,月租金1000元,合同签的是两年。
从上个月开始,房东周开群告诉他,房子要收回自住,给他一个月的时间另外找房,否则每月加租500元。“我不同意,她就打电话烦我。”杨欣说,有几次她还用手中的钥匙,进屋将原本配备的冰箱、电视搬走。前日,杨欣再找周开群商谈,周开群竟然愿意支付之前约定的1000元违约金,也不让杨欣再租下去。
记者致电周开群,她表示确有此事,她说,现在她的房子每月能租到1500元,若让杨欣租满,她要损失6500元,她情愿赔违约金1000元。
杨治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除非经得杨欣同意,或合同无法履行,周开群不能单方面中止合同,赔偿违约金了事。
房东毁约花样百出
和杨欣一样碰到房东毁约的租赁户不少。宋阳也遭遇了类似的烦心事。
宋阳工作不久,在朋友介绍下,今年7月在渝中区双钢路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每月800元。才住4个月,房东竟然不租了。“她说租亏了,现在她的房子能租1200元,要我退租。”宋阳说,因为是朋友介绍,双方只写了一份简单的约定,约定租金每月800元,半年一缴,但未约定租期,也没有写明违约责任。“现在说不租就不租,再找房很麻烦。”宋阳说。
对此,冠中律师事务所孙济华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期6个月以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主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搬出。
孙济华还表示,最近为房租的纠纷不少。住在华唐路360号的张辉在去年和房东签了长期租房合约,每月900元,租3年。可上个月,房东竟要他搬走。张辉不干。10月29日他下班回家,发现家门前竟然被人用油漆写着“还债”。虽然从没借过债,但害怕邻居怪异的眼光,张辉只好搬走。“这事的受益者就是房东,很有可能是他耍的花招。”张辉心烦地说。
租赁户姜先生竟被房东断电。2009年,姜先生在渝中区学田湾租得两间门面共20平方米,每月租金3000元,租期2年,签了租房协议。才过了1年,房东就找到他加租,姜先生不答应,房东竟要求中止租房合约,姜先生当场拒绝,双方僵持不下。10月27日,姜先生还在营业的店面被断电。房东称,姜先生不退租,他就不供电。
租金上涨纠纷增多
为何房东纷纷毁约?
“租金上涨是关键。”大泽置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从2006年到2009年,房租几乎没怎么增长,但今年房租涨幅很大。原因有很多,一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带来源源不断的租房需求,另一方面是到重庆发展的外地人日益增加,与此同时,观望气氛浓厚的楼市抵制了部分购房需求,反过来转化成租房需求,部分二手房的房东也从投资转为房租,希望把对财富增长的预期转为从租金中补贴。因此,各区房租涨幅很大,今年5月,房屋租赁价格环比增长了10%~20%。
随着租金上涨,房主毁约的情况时有发生。记者在渝中区人民调解工作室了解到,从今年5月开始,关于租房纠纷的调解明显上升,每月要处理近70起调解,房租纠纷的案件占到总案件的20%,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0%。
签订租赁合同后
请到派出所备案
杨治律师提醒,租房前一定要尽量将租房合同写详细,特别是租赁多久、用什么方式付款、到期后采用哪种方式续租等。同时,合同中也应约定,一方违约另一方怎样索赔。租赁合同签好后,房东和租赁户最好到派出所备案,这样,可以制约双方,避免其中一方采取请人闹事、断其水电等非法方式来达到毁约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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