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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小区地面车位所得归谁 物业还是业主?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19:51

问:

  住宅小区内地面停车收费归谁所有?开发商、物业公司还是业主?

  答: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车辆在共用部位停放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主要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车辆在非共用部位停放的收益,归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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