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拆迁强制执行的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郑立本与青岛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追索赔偿金纠纷一案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
转发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如何计算土地违法行为追诉时效的答复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拆迁强制执行的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郑立本与青岛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追索赔偿金纠纷一案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
转发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如何计算土地违法行为追诉时效的答复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对国务院宗教事务局一司关于僧人遗产处理意见的复函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28:31
【发布日期】1994-10-13 【实施日期】1994-10-13 【发布单位】 【文号】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一司:
你司《关于对僧人遗产的处理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我国现行法律对僧人个人遗产的继承问题并无例外规定,因而,对作为公民的僧人,在其死后,其有继承权的亲属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尚不能否定。僧人个人遗产如何继承的问题,是继承法和民法通则公布施行后遇到的新问题,亦是立法尚未解决的问题。因此,我院不宜作出司法解释。建议你们向立法机关反映,通过立法予以解决。
- 上一篇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