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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72号)、建设部颁发的《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建住房[2002]190号)和江苏省住宅产业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全省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作的开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江苏省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1、《江苏省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2、《江苏省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项目申请表》
江苏省建设厅
二OO三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江苏省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72号)、建设部颁发的《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建住房[2002]190号)和江苏省住宅产业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全省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作的开展,依靠科技进步,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我省住宅建设整体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及目标
推行全装修住宅的根本目的是逐步取消毛坯房,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全装修成品房;规范装修市场,促使住宅装修生产从无序走向有序。坚持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贯彻节能、节水、节材和环保方针,鼓励开发住宅装修新材料、新产品,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高效率,缩短工期,保证质量,降低造价。
全省推行全装修住宅试点采取分地区、分阶段的方式逐步全面推行,力争用3-5年时间全省新建住宅基本实现全装修;并加大"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住宅装修科技含量,基本形成住宅装修成套技术和通用化的部品体系。
二、定义和内容
新建住宅全装修是指在房屋交付使用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和管线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施全部安装到位。
新建住宅全装修分为菜单式装修、全装修和集成式全装修三种模式: 1、菜单式装修是指房产开发企业提供由不同的装修设计、装修材料和设备配置组成的成套方案,供购房者选定后,统一装修。2、全装修是指房产开发企业按照统一的装修设计、装修材料和设备配置,提供统一标准的装修;3、集成式全装修是指房产开发企业按照统一的装修设计,将集团化购买、一体化装配施工和专业化的系统管理等贯穿整个实施过程,实现部品工厂化专业生产,现场干作业的要求。
三、指导和管理
??全省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作由省建设厅组织协调,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负责日常管理、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各市、市(县)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试点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加快试点工作的推进。
房产开发企业要转变观念,积极参与试点,建设全装修住宅。由开发企业向项目所在地的市、市(县)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报。
??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负责对各市、市(县)上报的试点项目进行审核并公布。竣工验收合格者,将命名为"ⅩⅩ年度江苏省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小区"。
四、全装修实施要求
??推行全装修的商品住宅,由住宅开发企业负责住宅装修的全过程实施。开发企业要按照"质量可靠、价格合理、规范运作、取信于民"的原则向购房者交付装修完成的商品住宅。
全装修住宅销售的成品房房价中应包含毛坯房价格和装修价格两部分。开发企业要合理控制装修成本,降低装修价格,减轻购房者的负担。开发企业要将装修的标准和选用部品、材料的品牌以及装修费用在与购房者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附件)中予以明确。
??开发企业建设全装修住宅,必须建造装修样板房,向购房者展示交房标准。样板房要真实反映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全装修住宅交房时的装修质量不能低于样板房水平,样板房在购房者入住前不得拆除。
住宅装修要简洁、实用,装修标准应以市场为导向,合理定位。住宅装修要在标准化、通用化的前提下,力求多样化。
五、全装修组织与管理
住宅装修要加强组织与管理。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要进行资质审查,并优选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严格贯彻国家及省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和高科技含量,创出装修设计、施工和监理的新水平。?
1、装修设计
??住宅装修必须进行专业化的装修设计,由开发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装修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必须将装修设计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设计阶段,应尽可能在住宅主体施工前进行,并强化与土建设计的相互衔接。全装修住宅的设计要逐步走向土建设计、装修设计一体化。
??装修设计必须执行《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以适应住宅装修工业化生产的要求。应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部品,提高科技含量。
??2、装修材料和部品
要逐步建立和健全住宅装修材料和部品的标准化体系,鼓励开发住宅装修新材料、新部品。
??住宅装修选用的材料和部品必须通过经政府授权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满足国家和江苏省有关环保、节能标准,符合产业发展方向。
??材料和部品要实施配套供应,形成成套技术。材料与部品采购要体现批量采购的优势,以降低采购成本。
3、装修施工
??装修工程由开发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
??住宅装修应积极推行工业化的施工方式,鼓励使用装修部品,提高现场装配化程度,逐步取代湿作业,提高施工工艺水平,有效缩短施工周期。
??开发企业应加强对装修工程的组织管理,加强各专业工种相互间的协调。全装修住宅的工程管理要逐步走向一体化管理模式。
??装修施工企业要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加强质量管理,防范质量通病,争创优质工程。
??4、装修监理
??住宅装修工程必须实行工程监理,由开发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监理单位要以投资、进度和质量控制为目标,认真编制监理大纲,明确监理目标和任务,严格执行每道工序,特别是隐蔽工程的签字验收制度,强化合同管理,确保装修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目标的实现。
? 5、质量保证
??开发企业是住宅装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住宅装修质量责任,负责相应的售后服务。装修施工企业、部品和材料生产企业负责相应的施工和产品质量责任。
??开发企业在交房时必须向购房者提供装修质量保证书,包括装修明细表,装修平面图和主要材料及部品的生产厂家。
??开发企业对全装修住宅装修质量,要执行建设部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保修期,负责保修,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保修期自全装修住宅交房之日起计算。
开发企业要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对全装修住宅的装修质量进行投保,建立装修质量保险保证机制,切实保障购房者利益。
??6、竣工验收
??试点项目竣工后,由开发企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物业管理等单位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装修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标准。
开发企业必须将试点项目竣工验收情况上报各市、市(县)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将会同各市、市(县)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对全装修试点项目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试点工程建设要求的项目,将取消试点资格。
附件2:《江苏省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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