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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4-9-25
执行日期:2004-9-25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
一、限制类
(一)须经国土资源部许可的供地项目
1.纺织行业
(1)新建、扩建棉纺厂、毛纺厂、缫丝厂
2.冶金行业
(1)90平方米及以下的烧结机
(2)1000立方米以下的新建项目高炉
(3)50吨以下新建项目的转炉
(4)50吨以下新建项目的电炉
(5)12500KVA以下的新建项目的铁合金电炉
(6)100立方米以下新建项目的铁合金高炉
3.有色金属行业
(1)新建规模10万吨/年及以上的电解铝项目
(2)有色金属加工项目
(3)电解铝技术改造
(4)铜冶炼技术改造
4.机械工业(下列产品的新建项目或普遍产品的扩大生产能力为主的建设项目)
(1)单缸柴油机
(2)20马力及以下拖拉机(含小四轮拖拉机、手扶拖拉机)
(3)农用三轮、四轮运输车
(4)9m3/min及以下活塞式动力压缩机
(5)1.6Mpa、Φ100以下低压小口径铸铁阀门
(6)一、二类一般碳钢压力容器
(7)泵<7mpa,阀<20mpa低压液压泵和阀
(8)水泥普通立窑(能耗高、污染严重的项目)
(9)一般铁路客货车轴承
(10)普通通用轴承
(11)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
(12)斗容小于2.5m3液压挖掘机
(13)5吨级轮式装载机
(14)10吨级以下叉车
(15)普通矿山设备
(16)一般电缆电线
(17)普通铅酸蓄电池
(18)干式变压器
(19)10万千瓦以下常规燃煤火力发电设备(综合机组除外)
(20)工业锅炉
(21)普通金属加工机床
(22)普通切削刃具
(23)各种普通磨料磨具
(24)普通电梯
(25)高、中、低压开关柜
(26)普通电焊条
(27)电钻、电动砂轮机
(28)民用普通电度表
(29)集装箱
(30)未经国家批准的汽车整车及发动机项目
(31)未经国家批准的摩托车整车及发动机项目
(32)未经国家批准的汽车电子控制汽油喷射系统项目
(33)未经国家批准的汽车安全气囊项目
(34)未经国家批准的汽车制动防抱死装置项目
5.核、民爆行业、船舶
(1)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核设施建设和民爆器材生产项目(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经国防科工委审批或出具行业意见)
(2)2005年前新建、扩建6万吨级以上大型造修船设施(船台、船坞、码头)项目(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经国防科工委审批或出具行业意见)
6.其他
(1)高尔夫球场、练习场项目
(2)整岛开发项目
(3)高档别墅
(二)须由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供地项目
1.年产6000吨以下的玻璃棉生产线项目
2.年生产规模小于5000吨的矿物棉、岩棉生产线项目
3.年生产规模200万平方米以下的改性沥青油毡生产线项目
4.年产20万平方米以下的GRC条板生产线项目
5.年产200万平方米以下的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线项目
6.年产1000吨以下的防水及密封材料生产线项目
7.年产20万平方米以下的彩钢夹芯板生产线项目
8.未经国家批准新建高档饭店(宾馆、酒店)、公寓及写字楼
9.大量毁损土地或以土壤为生产原料的建设项目
10.低于规定地价出让土地的建设项目
11.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其它项目
二、禁止类
(一)石油工业
1.无合法资源配置,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原油资源,产品质量低劣、安全环保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成品油生产装置
2.土法炼油
3.新建60万吨/年以下乙烯装置
4.新建7万吨/年以下聚丙烯装置
5.DMT法工艺生产聚酯
6.新建1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装置
7.新建10万吨/年以下ABS装置
(二)化学工业
1.4万吨/年以下规模硫酸
2.1千吨/年以下规模黄磷
3.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
4.氨钠法和氰熔体法工艺生产的氰化钠
5.烧碱(①石墨阳极隔膜法工艺;②新建5万吨/年以下;③没有合适氯产品配套的盲目扩产;④汞法烧碱;⑤现有1万吨/年以下)
6.电石(①新建4.5万吨/年以下;②开放式电石炉;③现有2万吨/年以下)
7.联苯胺和联苯胺型偶氮染料
8.新建碳酸氢氨生产线
9.新建纯碱生产装置(含小联碱)
10.新建、扩建汽车斜交轮胎
11.新建、扩建自行车胎和手推车胎
12.新建、扩建联醇
13.氧化乐果、甲胺磷、久效磷、水胺硫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三氯杀虫酯、速灭威、混灭威、克百威、灭多威、三氯杀螨醇、林丹、氯丹、二溴氯丙烷、杀虫脒、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七氯、多氯联苯、五氯酚、除草醚、高中温钠法百草枯、敌百虫、杀暝腈等农药老品种
14.铁粉还原法生产苯胺、邻苯二胺等中间体
15.四氯化碳生产装置(由于四氯化碳衍生物氟致冷剂CFC-11、12对臭氧层有严重的破坏,我国在2005年以前削减一半的产量,2010年以前完全停止生产和使用。因此,严格禁止新建并有计划地逐步消减生产能力)
16.1万吨/年以下及干法造粒炭黑
(三)纺织行业
1.无污染治理措施的印染厂、粘胶厂、浆粕厂
(四)建筑材料工业
1.立窑水泥生产线建设项目
2.湿法窑水泥生产线建设项目
3.立波尔窑及干法中空窑水泥生产线
4.平拉玻璃工艺生产线
5.垂直引上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
6.年生产能力小于70万平方米建筑陶瓷建设项目(高档除外)
7.年生产能力小于20万件(高档除外)卫生陶瓷建设项目
8.粘土实心砖生产建设项目
9.年产规模3000万标砖以下的粘土空心制品生产线项目
10.纸胎油毡生产线项目
11.坩锅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
12.实腹钢窗生产线和25A系列普通空腹钢窗生产线项目
13.铸铁排水管建设项目
14.塑料油膏建设项目
(五)冶金行业
1.新建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以下,焦炉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高炉容积1000立方米以下、转炉100吨以下、电炉60吨以下的钢铁项目
2.热烧结矿工艺
3.土法炼焦工艺与设备(含改良炉、联体炉)
4.炭化室高度低于4.3米的顶装焦炉
5.土烧结工艺(土烧结<含土球团>工艺是指采用“平地吹”方法和烧结盘设备生产烧结矿或球团矿的工艺=
6.100立方米及以下小高炉
7.15吨以下小转炉
8.侧吹转炉
9.平炉
10.10吨以下小电炉
11.化铁炉-炼钢工艺
12.2400KVA及以下冶炼铁合金电炉
13.主要生产普通碳素钢薄板、油桶板、低合金及合金钢薄板、电机硅钢片及变压器用钢板的叠轧薄板机组
14.普钢初轧机及作为开坯用的中型轧机
15.Φ76毫米以下热轧管机组
16.横列式线材轧机
17.一系列式小型轧机(每列由1台交流电机集中传动,粗轧道次采用穿梭轧制,其后道次采用自由活套轧制的小型轧机。轧机的公称直径一般为Φ250-500mm的小型轧机,产品主要为Φ12-40mm圆钢及螺纹钢及类似尺寸的角钢、槽钢等小型材)
18.热轧矽钢片
(六)有色金属行业
1.主金属采选回收率低于60%和未配套建设尾矿库的各类矿山项目
2.新建粗铜冶炼、电解铜项目
3.采用自焙阳极电解工艺的电解铝项目
4.新建规模10万吨/年以下电解铝项目
5.新建规模2万吨/年以下铅冶炼项目
6.新建规模5万吨/年以下锌冶炼项目
7.镁冶炼项目
8.新建或采用“二人转”轧机的普通铜加工项目
9.新建或采用“二人转”轧机的普通铝加工项目
10.钨、锡、锑、稀土矿山采选、冶炼项目
11.钼采选项目
12.土法铅锌冶炼项目
13.土法炼汞项目
14.土法炼锑项目
15.土法炼砷项目
16.热轧方法生产铜线杆(黑杆)项目
(七)机械工业(指生产以下产品的建设项目)
1.4146柴油机
2.JO2、JO3系列小型异步电动机
3.JDO2、JDO3系列变极、多速三相异步电动机
4.DZ10系列塑壳断路器
5.DW10系列框架断路器
6.DS3-10、DS3-30、DS3-50(1000、3000、5000A)、DS10-10、DS10-20、DS10-30(1000、2000、3000A)快速断路器
7.CJ8系列交流接触器
8.QC10、QC12、QC8系列起动器
9.JR0、JR9、JR14、JR15、JR16-A、B、C、D系列热继电器
10.电动机驱动旋转直流弧焊机全系列
11.BX1-135、BX2-500交流弧焊机
12.AX1-500型、AP-1000型直流弧焊电动发电机
13.SX系列箱式电阻炉
14.GGW系列中频无心感应熔炼炉
15.SL7-30/10~SL7-1600/10、S7-30/10~S7-1600/10配电变压器
16.DD1、DD5、DD5-6、DD5-2、DD9、DD10、DD12、DD14、DD15、DD17、DD20、DD28单相电度表
17.HD6、HD3-100、HD3-200、HD3-400、HD3-600、HD3-1000、HD3-1500刀开关
18.B型、BA型单级单吸悬臂式离心泵系列
19.F型单级单吸耐腐蚀泵系列
20.GC型低压锅炉给水泵
21.DG270-140、DG500-140、DG375-185锅炉给水泵
22.JD型长轴深井泵
23.S15-16、S19-16、S19-16C、S49H-16、S49-16C、S19H-40、S49H-40、S19H-64、S49H-64热动力式疏水阀
24.KDON~3200/3200型蓄冷器全低压流程空分设备
25.KDON~1500/1500型蓄冷器(管式)全低压流程空分设备
26.KDON~1500/1500型管板式全低压流程空分设备
27.0.4-0.7吨/时立式水管固定炉排锅炉
28.3W-0.9/7(环状阀)空气压缩机
29.1-10/8、1-10/7动力用往复式空气压缩机
30.2V-0.3/7、V-0.3/7空气压缩机
31.2V-0.6/7、V-0.6/7空气压缩机
32.V-3/8.1V-3/8、VF-3/8、2V-3/7、2VF-3/8、WF-3/8、WF-3.2/7、1WG-3/7、1WG-3/8、V-6/8、2V-6/7、2V-6/8、VF-6/8、W-6/7、WF-6/7、WF-6.3/7、2W-6/7、WF-9/7、DW-9/7往复式活塞空气压缩机
33.8-18系列、9-27系列高压离心通风机
34.CA630普通车床
35.X920键槽铣床
36.X62W3×20150升降台铣床
37.B665、B665A、B665-1牛头刨床
38.D6165、D6185电火花成型机床
39.D5540电脉冲机床
40.J31-250机械压力机
41.J53-400、J53-630、J53-1000双盘磨擦压力机
42.Q11-1.6×1600剪板机
43.1200叠板轧机(二辊周期式四机架)
44.横列式线材轧机
45.Q51汽车起重机
46.TD60、TD62、TD72型固定带式输送机
47.25MP采油(气)井口装置
48.QY-40石油钻机
49.3t直流架线式井下矿用电机车
50.18平方米烧结机
51.直径1.98米水煤气发生炉
52.A571单梁起重机
(八)船舶行业
1.新建、扩建6万吨级以下中、小型造修船设施(船台、船坞、码头)项目
本目录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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