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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未成年人房屋的相关法律问题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50:00
现实生活中,不少父母出于爱护子女的想法,或者为了方便子女继承等原因,直接在办理房产证时就将孩子的名字一起写上。这样的确是有利于保障孩子的权利,但是在等待孩子成年的漫长岁月中,难免会置换房屋,在出售该房屋时又会遇到哪些麻烦呢?
1、过户手续繁琐。作为卖房者,其中一项重要的合同义务就是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原则上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产权人签字同意。对于买卖未成年人(未满18岁)所有或者共有的房屋,《房屋登记办法》明确规定,由监护人代理相关事项,同时监护人必须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上海地区的实务中,一般需要父母双方到场签字才予以认可。如果夫妻双方离异的话,可能会更加麻烦。
2、存在法律风险。法律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除非是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否则不得随意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而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对于是否是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没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及法律规定,所以如果父母一方擅自出卖未成年人的房屋,另一方就可能会主张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从而引发纠纷。
为此,建议大家决定将孩子加名到房产证前,要充分考虑利弊,权衡是否还要置换房屋、经济状况是否稳定,是否会办理抵押等情况。对于买方,购买未成年人共有或者所有的房屋时,也要引起重视,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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