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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中福利分房与实物分房有何区别?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11:57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国务院的文件在提法上将过去经常沿用福利分房改成了停止实物分房,二者有何区别呢?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负责人认为,过去职工的工资相对较低,工资里的住房消费含量不足,没有发到位。实际上是国家在发给职工工资时,将工资级别里面应该给职工的拿出了一块,拿去统一建房再无偿分配给职工,并收以低租金。这种房子不能说是福利的。
房改是把这种循环改革掉,让职工到市场去买房或租房,那么职工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不足怎么办?国家只好给以补贴。所以说把房改说成是停止福利分房显然不合适。要了解这个问题首先得弄清楚获取房子的几种形式,过去是多轨的或者双轨的:如福利房、商品房等。有人认为问题出在双轨制,有关人员认为提法不妥。过去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不在于双轨制,而是串轨了,车辆不能各行其道。比如有些高收入家庭还享受低价住房,而有些低收入家庭甚至还得去买高价房,因此不合理。为什么不能完全取消住房所谓的福利呢?因为住房是一种特殊商品,如同粮食和衣服,是生活必需品,也是国民一种基本生存权。但住房商品价值含量比较高,现实家庭收入水平不一样,不是人人都得有房住。保证人们居住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贫困家庭买不起房政府得管,不能让人住在马路上。这次国务院的房改通知把住房供应体系理顺了,让贫困家庭住廉租房,让中、低收入家庭买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让较高收入家庭买纯商品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都或多或少带有福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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