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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招关于婚前买房的那些事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15:08

  案例一: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朝阳区上班的白领佟先生是在结婚前签约买的房(房屋全款购买且房款全部由佟先生个人支付),结婚3个月后才领到房产证。此种情况将认定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侯德隆律师解读,虽然房屋产权证的颁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司法实践中会认为房产证的颁发是基于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并且房屋是由婚前一方个人独自出资购买,所以,此种情况应认定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不宜认定为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

  侯德隆律师还补充,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以平分为原则。

  案例二:婚前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小琴(化名)和男友准备买房结婚,买房两方家庭都出了部分首付款项,由于没有领证,不知道能不能在房产证上面加两个人的名字。“因为新婚姻法中规定,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子和女方没一毛钱关系……”小琴表示。

  侯德隆律师称,婚前买房合同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属于共有关系。并且即使普通朋友及任意关系的两人或多人也都可以成为房产证上的共有人。同时,共有关系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既可以约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约定共同共有。贷款的时候也可以以两个人的名义申请。

  案例三:双方父母买房给子女怎么认定财产权属?

  由于房价太高,年轻的夫妻往往没有办法自己买房,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父母会帮子女买房,然而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买房给子女后,房屋产权怎么认定?

  侯德隆律师表示,这种情况可以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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