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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审查二手房上市条件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11:51

二手房买卖中首先要请律师查明是否存在上市的限制

一、下列类型的房产存在上市的限制

1、军产房不经批准不得上市交易;

2、乡产房不允许出售给城镇居民;

3、二手房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有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方可上市;

4、二手房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应当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出售的批准文件。

5、共有二手房,应当有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6,央产房(房改房)要办理上市审批手续。

7、交易的房屋受到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的限制交易的不能上市转让;

8、二手房有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不能上市转让。

二、审查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

1,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要交易,需要二手房优先购买权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2,已经出租的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要交易,需要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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