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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买到放心房 济南建委帮市民支招
怎样买到放心房 济南建委帮市民支招“三步走”
大众网济南6月2日讯(记者 王磊 通讯员 关学军)自6月1日开始,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展开全面清理检查工作。近日,许多市民在投诉开发商的不良行为时,纷纷询问怎样才能做到放心购房,针对市民反映的热点问题,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将购买正规的商品房归纳为“查看房源、验明五证、网上签约”三个步骤,并对每个步骤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帮市民放心购房。
查询房源:每栋商品房都有“身份证”
商品房销售分为两种:一种是商品房现售,一种是商品房预售。据统计,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商品房大都属于商品房预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因此,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子才能公开出售。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负责商品房预售证的审批工作,预售的商品房通常为一栋一证,每证有统一的编号:济建开预许字第[20××] ×××号,这相当于预售楼盘的“身份证”。
同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还载明了被许可楼盘的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批准预售房屋的类别、建筑面积、套数、层数、证件有效期限、发证机关等内容。另外,购房者除了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是否载明这些内容以外,还要注意查看预售许可证的真伪,是否有伪造、涂改、租借、转让和冒用。如果购房者对售楼处悬挂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存有疑虑,市民可以通过“济南建设网”或“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进行核实,也可直接拨打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咨询电话:0531-66605612。
验明“五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最关键
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在售楼处必须明示“五证”,即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般来说,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可重点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为若其它四证不全便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出让年限需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中查看。
同时,济南市城乡建设委特别提醒大家,验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查看所载明内容的对应关系,必须看清楚这些证照是否是你选定房子的证照。比如某小区规划共20栋楼,你选定的是6号楼的房子,那必须核实清楚这些证照是否包含你所选的6号楼。
网上签约:四大优势撑起“保护伞”
只有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方可对外发布销售广告,进行认购、销售等行为。未取得预售许可的,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行为的,均属于违规行为。在市民选定好购买的商品房后,下一个重要的步骤就是签订合同,这也是容易引起双方发生纠纷的环节。市城乡建设委依托“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给购房者搭建了一个安全的商品房网上销售平台,为市民放心购房撑起“保护伞”。凡已经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准予预售的楼盘,都已在售房平台上录入并建立该楼盘的信息库,专门建起一个楼盘表。市民可通过开发商的终端设备,实时进行网上签约,在线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
网上签约有四大好处:一是售房行为直观、透明、便于监管,消费者可直接通过“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的透明售房栏目查询楼盘签约及销售情况。二是防止了开发商一房多卖或有房不卖。三是网签使用的合同文本,为国家住建部推广的示范文本,除开发商追加的补充条款外,合同其他条款已经审查。四是管理部门可以准确掌握全市商品房实际销售状况,为市场分析提供真实数据。
特别提醒:补充协议莫疏忽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别提醒,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网上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时,一定不要局限于格式条款的内容,需认真审查合同的补充协议条款,其内容一般包括公共面积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说明、装修标准、公建配套设施产权归属、物业管理等,并就特别事项在补充条款中予以详细约定。补充条款一般由开发商事先拟定,有可能存在着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购房者要认真审查,对有损于自己利益的条款要与卖方协商重新拟订,对遗漏的事项要加以补充,决不可马虎视之。合同在线打印后,要坚持卖方先盖章,买方后签字,不在合同上留空白,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开发商有违约行为,消费者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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