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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赠送的面积也要严格约定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23:05

 王先生在某小区选了一套预售房,在签约时开发商承诺免费赠送其一个车库,并将关于车库的约定写进了《房屋预售合同》。但当王先生接到车库时,已比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迟延了一个多月,而且车库的面积亦比合同约定的少。他找到开发商讨说法,开发商则说,该车库为免费赠送,交付迟点面积少点很正常,不可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王先生一气之下提出退房。成都致高律师事务所刘斌律师认为:本案中,若王先生没有在合同中明文约定车库逾期交付或面积缩小可以退房,那么王先生仅凭此提出退房,在法律上要得到支持比较困难。但车库虽为无偿赠予,开发商同样应遵守合同中双方对此的相关约定,按时、按约定面积交付车库,因此,开发商上述行为已构成明显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王先生可以根据合同中车库违约的约定,或《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提醒购房者在签约时赠予物尽量约定明确具体,以免履约中发生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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