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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合同纠纷而退房较多 以下9种情况可以退房
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量日趋放大,由于买卖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操作以及开发商在资金、工程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导致退房事件时有发生。
因合同纠纷而退房较多
北京隆安律师所秦兵认为,从法律角度看,退房可以解释为消费者将房屋退还给开发
商,或者将房屋的权利转移给开发商,开发商将消费者支付的首付款及银行贷款退还给消费者的过程。之所以出现退房,其前提是消费者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而且因为某些事由,使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最后出现退房的结果。从合同角度来看,至少有三种可能,一是合同被宣布无效,二是合同被撤销,三是合同被解除;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本身因为主体、标的、形式存在违法的行为,被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宣布无效。合同被撤销是指合同存有显失公正、欺诈、误解等内容,经一方当事人申请,被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撤销,但是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期限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解除是指出现了合同约定的事项,或者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由当事人单方面宣布解除,如果双方对解除行为的效力存在异议,可以交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约束力,应当返还财产使双方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则可以采取恢复原状等措施。
可以退房的九种情况
通过采访了解到,目前九种情况下,买房人可以退掉已购房屋。
延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超过三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开发商缺“证”,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无法得到贷款。在签订合同时,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人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购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目前,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法院将不予支持。而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的,法院会判决购房人胜诉。
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较少发生。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据悉,到目前为止,北京法院还没有由于房屋质量不合格而判决退房的案例。
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
开发商把房子抵押。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以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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