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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石门县两起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通报
常德县市各区建设局:
2009年4月22日上午、6月7日中午,石门县楚江镇分别发生高处坠落及触电事故,死亡2人。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4月22日上午8:50分,由石门西北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湖南石门西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石门梯云建设监理有限 公司监理的石门县百家缘住宅小区工程,在施工至2#楼六层结构梁、板模板施工时,木工吴宏寿由于操作不当,从2.6米高的梁底模上摔下,头顶安全帽甩落,头部碰在楼面堆放的木支撑上,项目部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抢救,但于当晚21:30不幸死亡。
6月7日13:10分,由石门县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石门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石门县梯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石门县邮政商住楼工程,在进行桩基础施工时,施工人员曾国华为了抽水,未通知电工,也未断电就私自给水泵接线(为220V供电线路),换胶布时不慎触电倒地,于13:30分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两起事故的发生,反映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意识差。同时也暴露出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工人缺乏安全教育。
二、处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两起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做如下处理:
(一)省建设厅已对湖南石门西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的行政处罚,收回建造师杨生平的A证,专职安全员丁登洲C证。
(二)拟对石门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报省建设厅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处罚建议,对建造师师键A证、专职安全员邓文柏C证收回的建议。
(三)对湖南石门西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建造师杨生平、石门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建造师师键、石门县梯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总监王卫星、黄无逸,上报省建设厅各记严重不良行为一次。
(四)按照市建设局下发的《常德市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石门县建设局亮红牌警示一次,二季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为不合格单位,责成其建设局局长、分管建工的副局长、安监站长到市建设局接受工作质询。
三、工作要求
石门县发生的2起人员死亡事故,影响恶劣、教训深刻。为切实提高建筑工程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各地要引以为戒,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要理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全过程安全监管体系。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绩效评价标准》要求,各地应有独立安监机构,监管人员持证合格,以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执法能力。
(二)加强政策引导,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训。
要把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将必要的安全培训考核作为进入工地务工的前提条件,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常识与自我保护意识。
(三)认真开展整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发生。
要结合目前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活动,各地要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市场和现场的联动执法,切实将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治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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