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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监管 化零为整 富有成效
2009年9月29日至11月30日,佛山水业集团委托施工公司在顺德水道南庄码头下游约500米河段和南沙涌(罗行涌)沙滘桥上游约100米河段进行过河水槽开挖、沉放作业,为保障施工作业和船舶航行安全,佛山石湾海事处统一安排,分阶段加强监管,确保水上监管工作富有成效。
一、项目审批阶段安全监管
1、施工方案审查
石湾处对施工单位施工方案进行可行性审查,密切关注拟施工时段天气及水文变化,指导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预案制定和完善。
2、施工船舶、船员管理
细致检查三艘施工船舶的生产设备、相关证书文书情况,检查施工船员证书及记分情况,并予以复印备案归档。
二、基槽开挖阶段安全监管
同意施工单位分三段基槽开挖方案,要求施工单位施工开始和结束时报告,石湾处安排执法大队检查水道浮标设置和施工阶段警戒情况,必要时进行封航等交通临时管制,确保航行安全。
三、沉管施工阶段安全监管
石湾海事处拟安排执法大队进行水道全天候封航管制,并提前做好航行通告工作,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方审慎施工,确保按既定方案完成,并监督滞停船舶安全锚泊。施工完成后,立即解封航道,并现场疏导锚泊船舶安全通行,待交通秩序平稳后方才离开。
四、碎石回填和基床整平阶段安全监管
同意施工单位分段进行碎石回填和基床整平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执法大队加强现场监管,保证航道宽度,检查浮标设置和警戒情况,督促过往船舶加强了望,禁止船舶随意抛锚和处理杂物。
过河水管工程关乎到广大群众吃水用水大事,石湾海事处作为辖区水上交通管理部门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领导,科学规划,设计分阶段监管方案,并统一指挥,确保各阶段紧密结合,做到化零为整;
二是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加大执法投入,切实做好水上交通管制工作;
三是密切关注天气、水文变化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妥善应对;
四是抓好航行通告、资料手册发放等信息发布工作,积极主动与施工单位进行信息沟通,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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