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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房地产业调结构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2:08:50

日前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无论是对照会议精神,还是面对当前的实际,我国房地产业的“调结构”已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近年来,房地产业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自身的结构性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一方面,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对滞后。今年全国需投入资金1676亿元,但截至8月底仅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仅为23.6%。一些地方政府没有很好地领会、贯彻中央的民生政策,在保障性住房的资金配套、土地落实、工程推进等方面能拖则拖,进度缓慢。

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自身结构出现“失衡”。一些地方房型越来越大、档次越来越高、房价越来越贵,适合普通居民购买居住的普通商品房、中低价住房以及限价房等数量却日益萎缩。国土部门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住宅用地供应同比增加8.7%,但其中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同比却减少45%,占住宅用地供应量的14.9%,同比下降14.6个百分点。

房地产供应结构的“失衡”,进一步吸引大量的投机性需求涌入市场,抬高房价,催生泡沫,房地产市场资本属性过于突出。而普通的购房者却因买不到与自身消费能力相匹配的住房而望房兴叹,或者只能被迫向亲友、银行大量借款买房而成为痛苦的“房奴”。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加强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9日也表示,将完善住房消费和调控政策,增加中低价位和限价商品房的供应,抑制投机性购房。

房地产业能不能审时度势“调结构”,不仅是民生能否持续得到改善、内需能否继续扩大的问题,也是行业自身乃至整个宏观经济能否平稳健康发展的问题。

房地产业“调结构”,需要各地方坚决实施中央部署,加快、大力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需要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加快普通商品房、中低价住房、限价房的建设、供给,严查囤地、捂盘。需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对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中,凡是落实不力的要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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