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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为何不能合法化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9:27:30

  伴随着我国房地产业市场化的浪潮,以及城市化大发展的推进,“小产权房”这个具有强烈时代特征的“产品”孕育而生。

  从1998年房改开始,小产权房就一直伴随着商品房在各地生根发芽,尤其是近两年部分大城市的房价大幅上涨之后,小产权房的身影便更加活跃在购房人的眼中了。从1999年到2008年,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明确规定: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并要求各地坚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但小产权房屡禁不止的事实一直都存在,其中的原因恐怕应有三个方面:其一,在既成事实的情况下,小产权房拆除困难,拆迁问题从来都不容易解决;其二,如果不拆,让其合法化的方式太复杂,要合法化,就要修改相关法律,还会涉及一大部分人的利益,因此困难重重;第三,在现阶段房地产市场供求不平衡的情况下,在

  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小产权房总会有他不小的市场空间,这就使得开发商挺而走险去开发,购房人不顾风险去购买,如此一来,小产权房是层出不穷。

  尽管小产权的存在,确有其一定的经济价值,让其合法化的呼声也一直存在,但笔者认为,小产权房绝不能合法化,必须大力整治,现在已经建好的小产权房应回归其本来的用途,土地仍然归集体;同时,发现有新小产权“萌芽”的,要坚决拆除、处罚相关人士。

  具体来说,小产权房不能合法化的理由是十分充足的:最关键的理由是“劣币驱逐良币”的道理。小产权房比相应的商品房价格低很多,如果让其合法化,正规的商品房将如何立足于市场?如果违规建立的房屋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那还有谁会去守法建房?这必然助长房地产市场的不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小产权房如果让其合法化,那么农村的土地流转将会陷入混乱,耕地被侵占的情况势必会更加严重,而农村的耕地必须得到严格的保护。最后,如果让小产权房这个违规运作的产品合法化,将会在社会上树立一种不良风气,若钻政策空子的人得到的比守法的人多,社会的公平公正之风将会被歪风吹散。

  当然,住房作为民生工程,政府应保障人人有其居,地方政府应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让百姓不会再陷入“勒紧腰包”冒险买便宜“小产权房”的困境,这仍是解决小产权房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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