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工程纠纷引糊涂案
“法院和仲裁委到底谁更大,我们该信谁?”
广州花都区市民万先生最近被一单工程款纠纷给搞糊涂了,他承包了珠江黄埔大桥一部分工程,因剩余的工程款纠纷,他起诉到天河区法院,刚刚赢了官司,还没来得及高兴,广州市仲裁委却作出了相反的裁决。
记者昨日获悉了这起极为罕见的“法院和仲裁委相互打架的”趣闻。
秘密发包给他人施工
案件因珠江黄埔大桥的一部分工程引起,大桥的总承包方是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长大公司),2006年10月份时,长大公司将一部分工程发给武汉一家路桥建筑公司(下称武汉公司),同时,武汉公司又与万先生签订了一份秘密协议,约定将武汉公司承包到的工程全部交给万先生来具体实施,工程所需的工人由万先生来聘请,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风险均由万先生自行承担。当然,万先生要支付20万的管理费给武汉公司,这其实是建筑领域中普遍存在“挂靠” 关系。
拿到工程后,万先生随即召集了160名工人开工,而工程款也由长大公司陆续打到万先生的银行账户里,对此三方一直都没有异议。
忽然喊停付款
到了2008年8月,工程完结后,经过各方验收均为合格,在结算工程款时,还有240多万尚未支付。正当长大公司准备像以往那样将这些钱打到万先生的银行账户时,突然接到武汉公司的一个函件,内容是因公司管理上的原因,要求长大公司停止付款给万先生。长大公司这才得知万先生与武汉公司之间有“挂靠”关系,便暂停了付款。
法院
应付给“实际施工人”万先生
2009年1月份,万先生将长大公司告上天河区法院,要求支付剩余的款项,而武汉公司也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同年6月9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长大公司在庭上“无奈”地说,并不是他们不想付款,而是被武汉公司与万先生之间的关系搞蒙了,不知道该给谁,只要法院查明了谁是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他们立马会将钱付清。
而武汉公司则提出,这个工程是由他们作为承包方与发包方——长大公司之间的事,万先生与长大公司之间没有任何的协议,长大公司不应将钱给万先生。
据了解,在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这种“挂靠”关系经常会引发纠纷,合同是一方签,在具体施工时又变成另外一方,到结算工程款时往往弄得很乱。最高人民法院为此专门在2004年9月份出台了一个司法解释,明确这种情况下,工程款应由发包方支付给“实际的施工人”。
天河区法院在审理后,就是引用了这个解释的规定,将工程款判给万先生。理由是,万先生与武汉公司之间有转包的约定,且工程所需的工人是由万先生聘请,施工的费用也均由万先生自行承担,因此可以认定这个工程实际上是由万先生借用武汉公司的名义进行,万先生实际上就是工程的“实际施工人”。
据此,法院在2009年7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发包方长大公司将剩余的工程款支付给“实际施工人”万先生。
仲裁委
应付给合同对象武汉公司
然而,这个时候一件蹊跷的事情发生了。在法院判决的4天后,广州市仲裁委于2009年8月4日作出了一个裁决,裁定长大公司要将剩余的工程款给武汉公司。
这个转变让万先生从高兴之巅跌到谷底。更为甚者,按照法律规定,法院的一审判决起码要过15天后才生效,而仲裁委的裁决是一下达就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万先生为此欢欣鼓舞的一审判决,在广州市仲裁委的裁决出来之后成为一纸空文。
记者调查得知,广州市仲裁委是在法院受理此案三个月后,也就是今年4月20日受理了武汉公司的仲裁申请,被申请人就是长大公司,而与本案有密切关系的万先生却被排除在外。
而根据材料显示,长大公司曾对此提出异议,认为法院和仲裁委都受理此案,会导致一案两个结果,甚至出现他们重复支付工程款的局面,并且也不同意武汉公司的要求,认为虽然合同确实是他们和武汉公司签订,但这个工程实际上是万先生在具体施工,之前的工程款也是实际上给万先生。但仲裁委驳回了长大公司的异议。
与此同时,万先生也申请要求加入仲裁当中,并申请中止审理,但同样被仲裁庭驳回。
于是,在8月4日仲裁庭裁定作出了上述裁决,依据的理由是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工程的双方当事人是长大公司和武汉公司,武汉公司当然有权要求长大公司支付款项。
疑问
法院和仲裁 谁的效力大
据悉,在仲裁出来之后,因为长大公司拒绝付款,武汉公司很快就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得知情况的万先生急火攻心,手足无措。
“如果被武汉公司执行了款项,我们之前打赢了法院官司还有什么意义啊,还不是一纸空文,我就不明白了,法院判赢的官司,到了仲裁这边就变成了输,它们两个到底谁大啊?”万先生对记者说。
他不明白,其手下的160多名工人更不明白。原来看着盖有大红印章的法院判决书时还喜笑颜开,突然之间就得知法院的判决没用了,工资没戏了,其中很多小包工头被手下的工人打骂得不敢回家,工人们都认为包工头或者万先生欺骗了他们,私吞了工程款。
记者了解到,像这种法院判决与仲裁委之间“打架”的情况非常少见,在网络上搜索也没见到。广州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的一名法官对记者称,应该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仲裁委的裁定最终还得法院来强制执行,不可能与法院作出相反的裁决。
而天河区法院宣传科的一名法官得知此情况后也非常惊讶,在详细询问了记者手头掌握的材料内容后,表示会向法院领导汇报,随后再给记者相关答复。
截至记者傍晚发稿,记者了解到,幸好仲裁中的被告长大公司对裁决结果不满,已经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销仲裁的申请,这个裁决的执行将被中止。至于这个案件到底会出现什么样的转变结果,法院的判决和仲裁委的裁决,到底谁的效力高一些,信息时报将继续关注。
两结果相反
相当罕见
法院判决与仲裁委之间“打架”的情况非常少见,在网络上搜索也没见到。广州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的一名法官称,应该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仲裁委的裁定最终还得法院来强制执行,不可能与法院作出相反的裁决。
而天河区法院宣传科的一名法官得知此情况后也非常惊讶,表示会向法院领导汇报,随后再给记者相关答复。
- 上一篇文章: 天怡景园C区违规售房被查封 工程已停工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