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开发商逾期不签合同怎么办
开发商逾期不签合同怎么办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今年7月份,我和女友商定买套新房用于春节结婚。经过反复比较,我们看中了远郊的正在施工的楼盘,离我女友工作单位仅有20来分钟车程,上下班很是便捷,而且将来5到10年内城市快速线和地铁会开通。但签约时被告知楼盘预售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只能先签订认购意向书,并约定在45天后签订正式买卖合同。
出于对楼盘的位置和户型的满意,我们和开发商就所购房屋的位置、面积、单价、总价、签订买卖合同的时间、定金等进行了协商,签订了认购意向书,并交纳了定金。但开发商两个月后才通知我们去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并提出每平米在原定价格(论坛新闻)基础上加价近千元,理由是该地段的房价已经大幅上涨,如果我们不能接受的话,开发商愿意双倍返还定金。但我们认为开发商的理由难以接受,多次协商也未能达成一致,现开发商也已将房屋另售他人。
请问:我们和开发商签订的认购意向书有法律效力吗开发商以房价上涨逾期不签订买卖合同的理由成立吗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疑嘉宾:
广东 律师邹忠胜:首先,商品房认购意向书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是一个独立的合同,它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认购意向书的当事人在履行认购意向书(订立本约)的过程中,在保证认购意向书中约定的交易实质性条款不得变更的前提下,应依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以及公平原则,对认购意向书未约定事项进行协商,使买卖合同得以顺利签订,否则即构成违约。因此开发商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第三,开发商违反认购意向书约定,拒绝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当然应当承担《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建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上一篇文章: 【维权案例】拒绝协商合同,开发商被判退定!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