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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公示(新华路与工业路交叉口东南角)
地区:河南
详细内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公示
一、准予转让的标的
宗地位置:新华路与工业路交叉口东南角
转让面积:36400平方米
土地用途 :商服
宗地号:15—2—1
土地证号:宛龙国用(1995)字第95408号
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交地条件:现状
原土地使用人:南阳新华商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转让确定受让人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受让准予转让宗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拟受让准予转让宗地的,应向转让人提交受让申请,并承诺受转让人提出的竞买条件。
3、申请人在准予转让宗地公开交易期限内可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更新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挂牌主持人审核确认其报价后显示挂牌价格;挂牌起始价为31813600元,增价幅度为10万元;交易时间截止,由挂牌主持人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交易时间截止时有申请人表示愿意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应宣布挂牌转让转入现场竞价,告知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4、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后,转让人与受让人当场签订《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受让人在达成交易后10日内,持《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南阳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缴纳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出让金24563100元。交款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阳分行营业部,账户:南阳市财政局,账号:41001522310050002877。
三、划拨土地转让后新的土地使用条件
1、出让面积:
商业、办公(商服)、住宅用地18179.16平方米
地下停车场(商服)用地30755.98平方米
宗地四至详见界址点图
2、使用年限:商业、办公(商服)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地下停车场(商服)用地40年
3、规划用地条件: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
建筑高度:不得超过65米,广场南街不得超过30米;
绿地率≥67%
四、其他事项
1、此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公开转让信息由南阳市地产交易中心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南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和南阳市地产交易中心土地有形市场同时公布。
2、此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协议出让结果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由南阳市国土资源局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南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和南阳市地产交易中心土地有形市场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此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活动由南阳新华商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南阳市地产交易中心承办。
4、此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交易活动由南阳市宛都公证处公证。
5、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协议出让相关税费由受让人按规定支付。
公示时间:2008年5月8日——2008年5月14日
交易时间:2008年5月8日——2008年5月14日(工作日)
上午9:00-11:30 、 下午3:00-5:30
交易地点:南阳市兴隆路8号南阳市地产交易中心土地有形市场
联系电话:
南阳市地产交易中心
二○○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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