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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机构乱收评估费损害购房者利益
一栋房子由两家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收费却相差10倍。8月17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个别房地产评估机构在评估时不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以低廉价格恶意竞争,严重扰乱了房地产评估市场,并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
评估收费差10倍
市民朱先生准备将位于于洪区的一处80多平方米的房产出卖,他在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为房子进行了价格评估。朱先生告诉记者:“评估认定我的房子每平方米价格是2250元,总价值20万左右,收取评估费是100元。”
几天前,朱先生拿着评估结果去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却被告之这份评估结果不准,必须到另外一家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这家指定的评估机构收费将近1000元。
朱先生对此难以理解地说:“都一样是正规评估机构开具的评估证书,为什么一家管用一家不管用?而且评估收费相差也这么大,房地产评估这么随意吗?”
恶意竞争扰乱市场
据沈阳市房产局市场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关于房地产评估收费,建设部曾经有文件明确规定收费标准,其中对于市值在100万元以下的房地产,规定按照总市值的千分之五收取评估费。这只是规定了收费的上限,实际上一些评估机构为了竞争,会将收费标准压得很低。收费低了,在投入成本时就难免有偷工减料的地方。根据房地产评估规范,评估人员必须到现场根据技术标准进行评估,而目前一些评估师半小时就出评估报告,这是不符合规范的。
记者查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中规定,估价人员必须上门踏勘、测算、初审、复核、出报告,甚至要现场拍照记录。而这一过程,半个小时无论如何是完不成的。
市房产局市场处的这位人员表示,评估机构作为法人单位,如果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市民如果对评估机构的评估、收费行为不满意,可以直接向市房产局市场处投诉。
乱评估损害是买房者
据记者了解,乱评估对税收的危害并不是十分明显。因为财税部门在征收契税时,对于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评估报告,会进行重新评估。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一些评估公司为了使卖房者避税会把房价压得相对较低,这样一来最后受损失的是买房者。该人士说:“因为买房者日后想出售该房产时,必须为增值部分缴纳相应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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