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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桂高速铁路工程征地补偿标准意见
临桂县县长:
兹有临桂县四塘乡李家村1组村民李XX及合作人黄XX于2004年元月3日以60元/亩租下本村土地(之前为慌地)30多亩,租期为10年,并于当年种下了桂花树苗(八月桂)。当时树苗为4元/株,每亩种植360株,共计投入10余万元,当时临桂县电视台及相关领导也亲临现场并作为经验推广于当个周末在临桂电视台公开播放了节目。经过多年的资金投入和人力投入,至今桂树林初具规模,直径6~7公分(以地面至1.3米处量)的占25%,4~5公分的占60%,4公分以下的占15%,自2004年元月~2009年9月我们总共投入20万多元,平均每株投入:人工费4元/年,肥料费3元/年。据《桂林市建设造价信息手册2009第5期》显示直径为5~6公分的市场价为108~215元/株;市场报价:直径为8公分的市场价为500元/株。
现有湘桂高速铁路工程需要征用本桂花树林约4亩地,征地补偿费给村委,地上附着物即桂花树及2亩大豆(未收)的补偿费仅为3000元/亩,总造价(现价)为6000多元的工人住房仅补80元/平米,现价为1500元的水井1口仅补300元/口。这些补偿标准实在是不能让人接受,虽然说是政府重点工程,它是为老百信造福的,我们都支持,但是也不能让我蒙受这么大的损失,于我而言不是造福!!虽然说是区或县定的标准,但这是一个死的东西,关键得有实地评估!!
从种植原理来说现在的季节不适移植桂花树,移植后成活率几乎为零!所以我要求湘桂高速铁路工程工程部以市场价(以评估为准)收购我种植的约4亩地1200多株桂花树,或以2万元/亩的补偿价进行补偿(包括了移植的人工、运输、租地、肥料等费用),25平方米的工人住房按现造价补偿6000元,水井补偿1500元。这样才能保证农民的合法财产权益(根据现行《物权法》)。
作农民真的很不容易,我为了这些桂花树劳心利肺,为的也是社会!恳请县长及各级县领导给予关切和帮助!为我们百姓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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