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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继承与继承人身份相关问题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2:58:33

  问题:我爷爷97年去世,现在农村有一处宅基地,我父亲是居民户口,是单位集体户口。父亲是家中独子,而且没有任何房产。想要继承房产可以吗?可以把房子过户成我父亲名字吗?可以翻建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吗?谢谢!

  答复:房屋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可以自由处分,可以由自己的继承人继承。因此您爷爷的房产可以由您父亲继承。但是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的财产,依法不可以继承。所以,对于您所述的情况,如果宅基地上附着房屋,则可以继承。如果仅有宅基地的则不能继承。如果原房屋有房产证的,则凭着您爷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以及家中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关键是看你奶奶还在世吗?如果不在的话,你的父亲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当然有权继承您爷爷的房产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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