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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已酝酿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政策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1:53:01
如何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的收入,让杭州的农民变得更富裕,使杭州经济均衡发展,是最近杭州市委工作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昨天召开的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上,市农办提出杭州市30%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要超过百万元的目标。
杭州市的农村目前主要集中在五县(市),经济实力与杭州市区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市民和农民的收入差距很大,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农村经济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杭州市委、市政府在“十二五”的五年中就要着力统筹城乡区域发展。
市农办已着手起草加快农村制度创新方面的一系列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首当其冲的,就是以整村推进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的农户,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原有身份不变。
此外,还要创造条件,使经过确权登记的农村房屋、股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设施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在一定范围内逐步得到有序流转,包括买卖、赠与、作价入股、合作、易地置换、抵押、租赁等。
杭州要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建设,在县(市、区)建立交易中心或分所,乡镇建立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交易产品信息的收集。产权交易所也将发挥交易平台的作用。
对于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今后还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革,农户都可以股东身份入股,杭州市要首先完成25个村的股份制改革。
到“十二五”末,市农办要求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力争减少到5%以内,95%以上的村有较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来源,60%以上的村有较强的经济发展后劲,3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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