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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内销住宅商品房中应承担的费用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43:26
1、 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费: 100.00元
2、 出售合同交易手续费: 房价×0.08%
3、 契税: (1998年5月26日—1999年12月31日 期间 房价×1.5% )现行政策为:房价×0.75%
4、 印花税: 房价×0.03%
5、 他项权证抵押登记费 组合贷款者 200元 纯商业性贷款 房价×0.1%
6、 房屋保险费: 房价×贷款年限×保险费率
7、 权证登记费: 100.00元 说明:
* 5、6二项费用由需向银行借款的购房者承担。
* 保险费率根据贷款项目而定, 0.07%。
业主在进户时还应支付:
1、 物业管理费:(每月支付)根据上海市物价局统一收费标准收取
2、 物业维修基金:(一次性支付)
(多层)1198×2%=23.96元/M2
(高层)1198×3%=35.94元/M2
业主进户后可能产生的费用:
1、 车辆停放费: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小型机动车等 。
2、 非物业管理费支出及其他业主接收服务的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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