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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地产税收政策常见问题
个人销售、转让房地产时将要涉及到那些税种:
在个人销售、转让房地产过程中,卖方须缴纳印花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买方须缴纳印花税和契税。
个人在房地产拥有、使用环节涉及哪些税种?
房地产的产权所有人取得房屋产权(含产权未确定,实际使用人明确)后,或房地产投入使用(出租)后,可能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个人销售房产,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销售房产,应先由卖方办理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征免手续,申请********后,买方再申报办理契税征免手续。
个人销售已购住房,买卖双方办理涉税事宜应分别提交哪些资料?
1)办理营业税需提供的资料
A、免征手续
l 买、卖双方的合法性身份证件;
l 房屋所有权证;
l 房屋交易合同。
B、全额征收
l 买、卖双方的合法性身份证件;
l 房屋所有权证;
l 房屋交易合同。
C、差额征收
l 买、卖双方的合法性身份证件;
l 房屋所有权证;
l 房屋交易合同。
原购房发票或合法付款票据(包括地税局监制的各种正式发票、财政局监制的银钱收据)。纳税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购房发票或合法付款凭证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该房产“购进时点”评估价值报告替代使用。
2)办理契税需提供的资料
l 个人合法性身份证件
l 房屋交易合同
l 购房发票
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合法性身份证件。
以上资料纳税人均须提交相应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税务机关验原件,收存复印件。
个人销售、转让房产计征个人所得税,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如何征税?
对于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可以采取核定征税。核定征收率暂按1%执行。
个人将购买的住房对外销售时,个人购买住房时间如何认定?
根据京地税2005[345]号规定,纳税人销售已购住房的购房时间,可按契税完税凭证、契税核定证明或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时间孰先原则确定。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由于合理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办理契税手续的,购房时间的认定可凭原购房发票或合法付款票据证明的第一笔购房款交纳时间作为购房时间。
购买住房转手交易,如何缴纳营业税?
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何为已购公房?
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优惠价)购买的住房。
个人将房产无偿赠予他人的行为,应如何纳税?
个人将房产无偿赠予他人,依“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计征印花税;个人将房产无偿赠予他人的,凡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予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缴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得核定征收。
普通住宅的标准是什么?
1)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含)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特殊情况:
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均视为普通住房。
纳税人销售平房住宅,凡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的,均视为普通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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