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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悔了“药”咋吃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22:34

  

购房者在置业过程中总会遇到这样的烦恼:购房者已经缴纳了首付款或是已经偿付了一定的按揭,但由于主观或是客观的原因,购房者需要退掉已买的房屋。这个时候应该怎样处理呢?都知道天下没有后悔药买,那买房后悔后有没有办法补救呢?当购房者们为此感到无助和迷茫时,在此为你寻找这颗“后悔药”。

问:商品房缴纳了首付后,是否可以退房?

答:购房者可以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办理退房手续。如果不具备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则可与开发商协商退房,但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如果已经办理了按揭手续,还需要与银行协商解除按揭贷款合同,仍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问: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不可以约定购房者有解约权?

答:可以在商品买卖房合同中约定在一定条件具备时购房着可以解除合同;现在适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中也有购房者在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等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作了明确约定。

问:那些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

答: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两个基本方面,第一是合同约定条件,即合同中约定在某种情况出现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的,如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或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超过一定期限等,购房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另一方面是法定条件,即法律法规定在某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的,如开发商欺诈,根本性违约等,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问:在什么情况下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购房者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答:只要具备了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或者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就可以解除买卖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的合同约定予以解除。(BJF05/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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