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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巧设花板 备案房陷入解锁迷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22:59

二手房网上登记备案系统运行至今,上海市所有二手房源都已纳入了这一平台。在规范市场、提高透明度的同时,网上备案系统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在已出现的纠纷中,不少是因为备案房解锁引起的。

  上周,华先生前来咨询。原本镇坪路房子已经找到下家,双方合同约定7天后交易。第3天,下家反悔。按理说,华先生有正当理由拗掉2万元定金。就在这个节点,下家来电要求退还部分定金,否则不配合办理撤销手续。中介公司则说找到了出价更高的新买家,但前提是2万元定金中拿出点意思意思当作前笔交易的佣金,否则不配合做上家的工作,解除原合同由上家自行办理。卖房心切的华先生算了一下,两边都给了,自己等于白忙活一场。明明自己是个受害者,却偏偏要受中介和下家的钳制,不然还得落个一房二卖的违约责任。有过华先生这种经历的人并不少,更夸张的是,满足了双方要求后发现新买家原来是中介公司讨佣金的一个“花板”。

  二手房实行网上登记备案,最大的好处在于提高了交易安全性。因为每个环节都有密码锁定交易。比如说,网上签约需要有经纪人的“钥匙”,买卖双方都会得到各自的密码,交易合同被安全锁定;交易过户时,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必须带着这份网上签署的合同和网上备案签约号码。所有步骤环环相扣。结果却因为买卖双方不清楚网上交易流程而被中介公司利用,成为恶意违约骗取佣金的理由。

  静安区交易中心有关人士解释,备案房解锁有两种方式:需在交易过户期间解除的,必须由买卖双方和中介带好所有合同一起到交易中心申请注销;交易过户期限之后解除的,交易合同会自动解锁,如果约定期限大于90天,自动解锁日期默认为90天。因此,上家完全不必受中介公司和下家的双方钳制而单方进行解除。中原地产法务部经理徐盈盈建议,即使备案房自动解锁,上家也应留心获取下家违约的书面证明,以免事后下家再次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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