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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3日停工10天 7名农民工追责索补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7:15:39

  近日,赣县公安局三溪派出所民警接到兴赣高速公路某路段项目部报警称,有7名农民工在该项目部静坐,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工作。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过3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

  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7名农民工蹲坐在该项目部办公室门口,民警上前询问得知,他们均为湖南人,是兴赣高速公路某路段施工工人,从湖南老家来这里工作了3天后工地就停工了,截至当日,他们已有10天未开工了,总这样拖下去时间过了钱又没赚到,而且出门带来的钱也全部花光了,希望施工方支付之前的工资和10天的误工费。当日,这7人与施工方就此进行了协商,但没有协商成功,他们认为该项目部管着施工方,所以就来项目部讨要说法。

  民警了解清楚情况后,首先要求这7名农民工要理性地解决问题,有什么诉求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像这样影响到他人正常办公的行为只会让矛盾变得更尖锐。在安抚好这7名农民工的情绪后,民警又与项目部和施工方进行了沟通,了解到工地不能开工的原因是桩井继续深挖需要炸药爆破,但炸药当时还在审批中,导致请来的工人没有办法继续开挖桩井。

  当日,在征得项目部负责人、施工方和7名农民工的同意后,民警组织三方进行调解。矛盾纠纷的症结在于支付误工费的标准上,考虑到包工头与该7名工人并未签订合同,而且工资结算是以工程量来结算的,7 名工人又不能拿出过去3年平均收入情况的证明,民警提出按照2013年江西省相应行业工资标准适当调整的方案。经过民警3个小时的耐心协调,施工方最终答应按照事先约定支付7人之前完成工程量的工资,并支付10天的误工费,这个结果得到了三方的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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