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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为穷人盖房子”是一个政治问题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2:11:56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昨天(23日)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住房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是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是政府的责任;必须全力扭转当前住房供应与消费中的“贪大求阔”现象,坚决扭转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昨天(23日)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住房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是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是政府的责任;必须全力扭转当前住房供应与消费中的“贪大求阔”现象,坚决扭转近几年来90平方米以下套型供应量占比不足20%的状况,制止部分企业追逐自身商业利益,片面供应“大户型”、哄抬房价的行为。
汪光焘部长的这个讲话,是对中央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再次重申,联系到一段时间以来关于“90平方米套型”政策的各种议论,这一重申无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这同时也意味着,严格贯彻中央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扭转当前住房供应与消费中的“贪大求阔”现象,将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两个“八条”要求:“在控制非住宅和高价位商品住宅建设的基础上,着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给”,“加强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调控,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有效供应”。2006年“国六条”进而强调:“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紧随其后出台的“90平方米套型”政策作出具体规定: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中央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一个重要思路───调整城市住房供应结构,以住房供应结构的调整带动住房消费结构的调整,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权利───正在变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坚定有力。
中国已经初步建立起市场经济的体制格局,在住宅开发用地从最初的划拨、协议转让发展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之后,房地产领域也初步实现了市场化运作。但是必须看到,住房关系到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带有公共用品的特征,不能用完全市场化的方式“优胜劣汰”───正如汪光焘部长所言,仅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住房领域的社会公平问题。中国城市的土地供应量是十分有限的,如果不加任何限制,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对高收入者具有强大吸引力的城市,即便“每平方米仅售28888元”的高档豪宅再增加十倍百倍的供应量,开发商也用不着担心房子会砸在手里卖不出去。但这样做的结果是,这些城市里的中低收入者特别是穷人就将永无立锥之地了。
所以,调整城市住房供应结构,改变“贪大求阔”的浮躁风气,让中低收入人群有能力购买或租住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不只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还是一个政治问题。某些地产大亨可以追求“为富人盖房子”的商业目标,政府则必须直接或间接承担起“为穷人盖房子”的责任。当下之计,就是要通过强有力的调控措施,提高那些专门“为富人盖房子”的商业开发项目的成本,并将这些成本转化为公共投入,用于支持那些“为穷人盖房子”的住宅项目,让中低收入人群从中获得实际的利益。
调整城市住房供应结构是一个政治问题,所以地方政府首先要算的是“政治账”,而不能斤斤计较于“经济账”。与将土地高价卖给地产大亨相比,政府将更多土地、资金用于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建设,在地价收入上会是一笔不小的损失,但政府如此卖力“为穷人盖房子”,在政治上必将是大赢家。城市既是富人的,也是穷人的,城市的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子,政府不能只“卖”给富人,不“卖”给穷人。要打造和谐城市,构建和谐社会,这是一个基本的前提。
汪光焘部长的这个讲话,是对中央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再次重申,联系到一段时间以来关于“90平方米套型”政策的各种议论,这一重申无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这同时也意味着,严格贯彻中央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扭转当前住房供应与消费中的“贪大求阔”现象,将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两个“八条”要求:“在控制非住宅和高价位商品住宅建设的基础上,着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给”,“加强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调控,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有效供应”。2006年“国六条”进而强调:“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紧随其后出台的“90平方米套型”政策作出具体规定: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中央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一个重要思路───调整城市住房供应结构,以住房供应结构的调整带动住房消费结构的调整,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权利───正在变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坚定有力。
中国已经初步建立起市场经济的体制格局,在住宅开发用地从最初的划拨、协议转让发展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之后,房地产领域也初步实现了市场化运作。但是必须看到,住房关系到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带有公共用品的特征,不能用完全市场化的方式“优胜劣汰”───正如汪光焘部长所言,仅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住房领域的社会公平问题。中国城市的土地供应量是十分有限的,如果不加任何限制,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对高收入者具有强大吸引力的城市,即便“每平方米仅售28888元”的高档豪宅再增加十倍百倍的供应量,开发商也用不着担心房子会砸在手里卖不出去。但这样做的结果是,这些城市里的中低收入者特别是穷人就将永无立锥之地了。
所以,调整城市住房供应结构,改变“贪大求阔”的浮躁风气,让中低收入人群有能力购买或租住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不只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还是一个政治问题。某些地产大亨可以追求“为富人盖房子”的商业目标,政府则必须直接或间接承担起“为穷人盖房子”的责任。当下之计,就是要通过强有力的调控措施,提高那些专门“为富人盖房子”的商业开发项目的成本,并将这些成本转化为公共投入,用于支持那些“为穷人盖房子”的住宅项目,让中低收入人群从中获得实际的利益。
调整城市住房供应结构是一个政治问题,所以地方政府首先要算的是“政治账”,而不能斤斤计较于“经济账”。与将土地高价卖给地产大亨相比,政府将更多土地、资金用于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建设,在地价收入上会是一笔不小的损失,但政府如此卖力“为穷人盖房子”,在政治上必将是大赢家。城市既是富人的,也是穷人的,城市的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子,政府不能只“卖”给富人,不“卖”给穷人。要打造和谐城市,构建和谐社会,这是一个基本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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