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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建设应该多鼓励民间资本
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参与棚户区改造,享受相应的政策性住房建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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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商品房不同,经济适用房属于保障性住房,其建设用地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各种费用要比商品房低,总价理当也要比同类商品房低的多。可是有的地方经济适用房并不经济,如,有的地方经适房的价格与周边相比相差无几,对于公众的质疑以开发成本是商业秘密而给予回绝;如,有的被发现经济适用房的利润已经超过了3%的规定,达到17%,而主管部门仍然坚持要降房价是不可能的,硬是给顶回去;有的甚至将经济适用房当商品房卖。
经济适用房变味有很多原因,而其中原因之一就是房产局下属公司承建,别人插不上手。如:石家庄今年首批上千套经适房遭遇弃购,其中一开发商安苑二期开发企业———石家庄市安居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是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属企业。经适房“老子批准,儿子建设”的事例不少,正因为有此背景,经济适用房成了一些部门的肥肉,想咬就咬,想啃就啃,导致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用房出现不少的纰漏。
“老子”在后台指挥,“儿子”在前台唱戏,自有奥妙在其中:其一“儿子”可以孝敬“老子”, 通过自己内部的下属公司入手,此种“自己人”进行开发,肥水不流外人田,“儿子”的利就是“老子”的利,“儿子”得的利多,上交的利也就多。其二,更有隐蔽性,“外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即使是其表面上心甘情愿上交利润或者上交好处,但毕竟没有自家人保险,弄得不好,容易走漏风声出问题。其三,“老子”可以保护“儿子”,为自己的“儿子”说话,心地坦然,无须偷偷摸摸,可以理直气壮的给予辩护。如:经济适用房价格高,是因为原材料上涨;经济适用房改为商品房是因为土地由划拨改为出让等等。
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是民心工程,国家给了很多优惠政策,经济适用自批自建,撂不开裙带关系,难免会肥了少数人,损害了多数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视野更广,竞争力更强,透明度更高,不仅有利于破垄断,而且还能有效的防止暗箱操作,让经济适用房真正体现“经济”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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