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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观察:做一个有良心的开发商
日前,江苏某建设集团向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控制房价涨幅的十点倡议》,这也是该集团自去年3月以来第三次向江苏同行发出自律倡议。
作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年中三次向同行发出倡议,要求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控制房价涨幅,这种精神耐能可贵。
当任先生正在散布开发商就是为富人盖房的时刻,当有的人在说做“房奴”活该的时候,江苏某集团能够站出来“背道而驰”,倡议控制房价,该集团董事长更是发出了“要让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住上好房子”的毫言,不能不让人敬重。
确实,在利益驱动下,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把工作的重心放在了逐利上,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上,不顾消费者利益,不顾国家利益,也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利益,拼命拉高房地产价格,有的开发商为了自身利益,甚至与“炒房团”相勾结,损害消费者权益,使房价的上涨完全脱离了经济规律和价值规律,使房价的上涨完全脱离了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使房价的上涨完全脱离了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造成大多数群众购不起房或者购房后成为“房奴”。
我们承认,作为房地产开发商,作为一个经营单位和经营者,需要以效益为中心,需要追求利润最大化,逐利不能脱离经济规律,逐利不能违背价值规律,暴利不是市场经济的结果,也不是价值规律的结果,只有投机才会获得暴利,只有市场发育不成熟才能获取暴利,只有钻市场的空子才会获得暴利。
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产品,不象一般经营者经营的产品,价格高者,消费者的面不一定广,消费者面广者,价格不一定高,造成的影响也就不太大。房地产开发商所开发的产品,不仅价格高,涉及面也十分地广,每个家庭、每个人都要与房子打交道,都需要住房子,都希望有一套自己满意的房子。于是,房子的价格,就会成为人们十分关心、十分关注的大事。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发商就很容易成为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关注的焦点,关注的热点。开发商的一举一动,都会对消费者的心理产生很大的影响。此时此刻,聪明的开发商,应该把自己与消费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把企业的利益与消费者紧紧绑在一起,把企业的生存与消费者紧紧联系在一起,就应该把开发的产品与消费者的消费能力结合到一起,既开发满足少数消费者需要的商品房,更开发多数消费者需要的商品房。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所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只是自己的利润,而不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不考虑市场的需求,盲目地、无节制地抬高房价,使房地产市场不能健康地发展,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也严重损害企业的利益。正如建设董事长陈兴汉所说的,行业健康发展,最大的受益者是行业中的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做大做强,就必须要学会做基地型企业,而不是游击型企业,要多考虑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而不是眼前利益。
做一个有良心的开发商,做一个经常想着消费者利益的开发商,其实很值。因为,消费者欢迎的企业,才具有生命力,消费者信任的企业,才能够永不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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