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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出台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度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8:07:01

  日前,贺州市人民政府出台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守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

  该市要求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引导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实现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双平衡”;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行政主体责任,明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每年下达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逐级建立耕地保有量台帐,明确耕地保护面积和质量;进一步明确国土、农业、发改、工信等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各单位要各自职责,认真履职尽责,对土地利用批、供、用、补、查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杜绝非法占用耕地;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意识;严格问责,对耕地保护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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