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产问答 >> 土地纠纷 >> 土地管理 >> 土地划拨 >> 划拨土地使用权 >> 正文

安庆:缴纳土地出让金 市民心中有疑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7 09:36:13

  近日,家住安庆市大观区黄土坑附近的市民鲁阿姨,给安庆广播电视台《天天直播》栏目热线打来电话,说她在给儿子过户一套房子时,被告知需要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对于这笔费用是否需要缴纳,鲁阿姨有些疑惑。

  市民鲁阿姨说,2006年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土地的使用权类型是:划拨。2012年,她在办理房子过户手续的过程中,被告知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3685块钱。为了尽快办结过户嘉嚣:2013年6月份,她及时缴纳了这笔费用。但是事后想想,鲁阿姨觉得这钱不该交。

  (市民鲁阿姨同期声)我想着,如果没有交的话,那土地证上不会写长期,那他跟单位一定已经交涉好着了。

  另外,鲁阿姨认为自己的房子并不是买卖,而是过户给自己的孩子,过户难道也要收取土地出让金?

  (市民鲁阿姨同期声)因为说我这个房子,如果买卖的话那么可以叫对方再缴纳这方面的土地转让金还情有可原,因为我是给我儿子,他要我给土地转让金(出让金)。

  那么,这笔土地出让金是否需要缴纳呢?记者咨询了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处副主任张彤羚同期声)我们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补缴出让手续,她这个收费是合法、合规的。

  工作人员介绍,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住宅用地,只有一种情况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处副主任张彤羚同期声)除了法定继承以外,其余的都应该办理转让手续。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