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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征地骗百万补偿款违规放水致损失千万
在萝岗开发区征地过程中,主管拆迁工作的国有公司负责人叶飞国,通过虚拟挂靠、抢种树木等手段,将岳母的10多亩土地纳入拆迁范围,骗取了过百万的苗木补偿款。另外,他还大幅度在拆迁补偿资料审核等过程中“放水”,导致政府损失987万余元的苗木补偿款。昨日记者获悉,该案目前正在广州中院二审中。
勾结村干部将岳母田地纳入拆迁范围
2011年5月26日,广州市开发区征用土地办公室,委托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奥林项目,及其周边涉及长平村土地的征地、收地工作。该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叶飞国先后在该公司任拆迁部业务主管、拆迁部经理助理等职务,负责长平村等五个拆迁项目的动迁事宜。
叶飞国深谙其中的油水,征地过程中,要获得苗木迁移费必须是在工商登记的种植场,有营业执照的地每亩可获得的补偿金高达6万元。
他想起自己的岳母在萝岗白泥坑附近有12亩多的地种了树木,就开始动心思为这些地“领证”。2012年4月至11月间,他通过和长平村村委书记张振雄、以及两经济社社长张锦明、张志辉协调(三人均另案处理),将岳母的这些地挂靠在了张锦明所经营的苗圃内。
岳母的地如愿领了证,张锦明给他75万现金时,他不敢去银行存又退了回去。张锦明于是把钱存在银行卡里交给叶飞国。叶飞国不久就用这笔钱加上妻子的50万元在萝岗购置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
收好处帮猪场、种植场提高补偿款
2012年7月至10月,尝到甜头的叶飞国故技重施。其岳母另有4.8亩地,3亩本租给有证的种植场,1.8亩空置。叶飞国透漏风声让场主钟某明在空置地抢种树木,并让钟到时把拆迁补偿款给他。
钟某明为了讨好他,好在以后的拆迁中获利,按要求办好拿到补偿款后,就提着26万现金给叶,这次叶“很迅速地把这些钱放入了茶几的抽屉里”。 叶飞国后来也“知恩图报”,帮钟某明把两个猪场的拆迁补偿款由300多万元变更到600多万元。
因自己本身操作上的猫腻,叶飞国在组织测量单位现场测量种植场面积和审核种植场迁移补偿材料时,对长平村大幅度“放水”。明知该村有162余亩虚假挂靠土地的情况下,仍违反规定予以确认并报上级领导审批,致使政府多支付的苗木迁移补偿费高达987万余元,这些巨款多被张振雄等人瓜分。
萝岗法院一审认定,钟某明送的钱中,本该归钟的18万补偿款属于受贿;另外8万以及前述的75万属于贪污;违规审批则犯了滥用职权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17年6个月,并没收财产11万。
该案原定于本月14日在广州中院开庭,因故延后,目前仍在二审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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