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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拆迁行政诉讼不立案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31:43

  在2010年5月起某律师维权团队在代理山东冠县清泉河改造即北街拆迁,就撤销该项目拆迁许可证行政诉讼立案时,也被冠县人民法院、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不给任何答复。没有办法在选择向聊城拆迁办提起行政复议时,也不给任何答复。

  面临以上不给任何立案答复时,可考虑以上技巧达到立案目的。

  第一、如果情况紧急,行政诉讼立案难度确实很难时,可选择暂时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行界入拆迁案件,立行政复议案总比不立好。

  第二、如果行政复议都不给立案的话,可以考虑行政起诉行政复议机关行政不作为,但这种情况下又往往遇到以上三级不立案的情况。所以这时应把主要精力用在解决三级法院不立案上。

  第三、关于向三级法院邮寄行政起诉状等材料,一定要仔细,不仅通过邮政快递加回执保全证据,还要在邮政快递写明邮寄材料及请求。这些邮寄证明往往会给法院一定威慑力。

  第四、反映法院不立案,可以向同级人大反映,也可以向当地政法委反映。让人大、政法委监督法院立案!

  第五、如果行政诉讼还是不立案,可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

  第六、如果行政诉讼确实难立案,同时拆迁过程中又存在停水、停电、停业等特别情况,这时被拆迁人可以考虑民事起诉供水、 供电等部门,一样达到让对方胆寒的效果。

  举例,代理某地拆迁时,当地工商部门不让营业,原因是无营业执照。我们代理时就从向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出发,如工商部门法定期限内不予办理,就行政起诉工商部门不作为。

  通过以上技巧,以上山东范围拆迁案件不受理的情况得到解决。山东冠县拆迁案已经由冠县人民法院受理,已经定于2010年8月23日开庭审理拆迁许可证行政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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