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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小产权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9:26:38

  面对越来越多的违章私建的“小产权房”,哈尔滨市近日决定集中查处“小产权房”,并要求全市违规开发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开发建设和销售,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接受调查处理,经审查认定应依法拆除的将限期自行拆除。否则,依法强制拆除。

  近年悄然兴起的“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又叫“乡产权房”。因先天不足,“小产权房”一产生便存在着手续不全、违规销售等问题,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一个特别现象。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消费者出于种种考虑,抱有侥幸心理去购买这些手续不全的房屋,从而助长了违法建设之风。

  为遏制违法建设势头的蔓延,有效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日前由哈尔滨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等10个部门组成的建设项目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始对城乡结合部的违法私建滥建行为进行整治。

  根据规定,对逾期拒不自行拆除或者继续进行建设的“小产权房”,将由所在区政府组织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开发建设“小产权房”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开发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或者在查处“小产权房”过程中包庇纵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分。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将进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次整治“小产权房”行动中,执法部门在哈尔滨市区内共发现29处成片(栋)开发的违法建设“小产权房”工程,共计144栋、150余万平方米。目前已有上万米违法“小产权房”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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