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产问答 >> 房产纠纷案例 >> 离婚房产案例 >> 正文

房产证上夫妻按份共有,离婚时候如何分?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33:37


正文:

房产证上夫妻按份共有,离婚时候如何分?



房产共有分两种,一种是不分份额的共同共有,一种是按份共有,如果没有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上特别注明,房地产登记机关是不可能主动将房产按份登记,只会登记为:产权人××和×××,或者登记为产权人××,共有人×××。而按份共有的房产往往登记为××产权份额×%,×××产权份额×%。在一起离婚诉讼中,对方当事人提出房屋产权是按照男方70%,女方30%的比例登记,因此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双方对房产的分割也应当按照比例进行。

当事人吴某知道后着急的不得了,立即找到本站律师,告知原由,原来吴某和丈夫结婚后,丈夫是私企业主收入较多,自己收入较少,所以家庭中所有的财产多数登记在丈夫名下,包括房产也仅仅登记了30%给吴某,另外吴某和丈夫没有书面夫妻财产约定。

接到委托后,律师给当事人吃了一颗定心丸,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以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准,而是以夫妻双方是否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为准。比如说有的房产证上仅仅登记为一方所有,但是房产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需要均分。但是双方如果已经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屋的产权比例归谁所有的,就要按照该夫妻约定来处理,而不是均分了。


本文关键词:房产证上,夫妻按份共有,离婚时候,如何分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