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屋法规 >> 宅基地使用法 >> 宅基地置换 >> 正文

农村宅基地置换 3年内农户拿到房地产权证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1:55:40

  渝北区玉峰山镇的150多户村民领到了各自的《房地产权证》,150多个村民小组也领到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记者在现场获悉,我市计划3年内,实现全市每户农户,都拥有《房地产权证》。

  双井村居民游古兰,家有一幢两层楼的房子,她拿着刚领到的《房地产权证》告诉记者,目前村子周边都在搞建设,指不定哪天她家就要拆迁:“到时我家的拆迁面积怎么算,得事先有个凭据和标准嘛。拿到了这个证,我就算放心了!”

  两证是证明村民住宅权,以及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过去,由于农户在宅基地所有权上缺少申报意识,我国农村的宅基地管理,普遍存在着实际使用面积,与原始记录之间有一定出入的状况,并且权属登记混乱。一些农户持有的,是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辖区政府颁发的房产证,另一些持有的,则是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宅基地证。

  “因此,实施农户‘一户一证’十分必要。”渝北区国土分局副局长孙立华表示,无论是农村的宅基地置换、建设用地复垦置换,还是拆迁补偿管理,都必须要以两证为依据。这样才能保证农户和集体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在农村全力推行“一户一证”。

  据了解,我市今年上半年,在渝北等区县,开展了发放两证的试点工作。渝北区的实施进度最快,目前,该区已有近万农户拿到了《房地产权证》。明年6月前,该区剩下的12万农户,也都将实现“一户一证”。

  市国土房管局表示,计划于明年内,在主城区完成“一户一证”,并争取在3年内,在全市范围内实现这一目标。相关负责人同时强调:农户拿到《房地产权证》,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随意买卖房屋了,村民房屋转让,仅限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另外,小产权房是拿不到《房地产权证》的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