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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石家庄买卖房屋资料流程 减少购房中风险
明明交了定金,但买房时开发商却违约;确定要买的,却被中介公司卖给了别人……近年来,为大赚特赚,一些开发商、二手房中介与买房者撕毁合同的事情经常发生,这一直困扰着市场。
今后,这些问题都将不用发愁了。5月5日起,石家庄房屋资产权属登记监理中心开始受理预告登记。业内人士称,此举可有效防止“一房二卖”和售后抵押等问题。
■交了房款,房子却卖别人
“别以为只是结婚需要登记,这买房子也要登记,否则真是空欢喜一场!”刚刚办完房屋登记手续的王先生,最近在亲朋好友面前总把这话挂在嘴上。事情缘于前段时间的一个教训。今年2月,几经周折之后,王先生终于找到了一个满意的房子。经过一些简单的交涉,房主与他订立了买卖合同,他也按照合同规定预付了房款,同时约定好1个月后双方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当我再去的时候,却被告知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王先生气呼呼地说,原来,在这一个月内,有其他购房者也看上了这所房子,而且出的价格比他高,房主就将房子卖了,并与对方一起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王先生去找的时候,对方已经把房产证都领到手了。
河北石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月锋说,这种“一房二卖”情况时有发生。“不仅二手房市场如此,的这种情况也不少。”他说,不少消费者签合同交了钱住进新房,但发现新房被法院查封了,原来是开发商把房子抵押了。
■买卖房屋可“预告登记”
5月5日起,石家庄房屋资产权属登记监理中心开始受理预告登记。据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产权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预告登记主要针对四个方面,即: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售房人和购房人都同意将该房产做预告登记才可办理。”该负责人说,,预告登记业务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建设部出台的《房屋登记办法》中相关条款的具体落实。办理预告登记的约定,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买卖契约》中填写;也可另外签订书面协议。如果卖房人未按约定与买房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的,买房人可以单方申请。
■预告登记可防“一房二卖”
李月锋律师告诉记者,预告登记是一种为将来发生房地产权利变动的请求权,具有排他效力,可以防止房屋产权人“一房二卖”。
“预告登记对保护房产买卖双方利益,维护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产权中心相关人士介绍,购房人购买的预售商品房(期房)一般不具备办理产权证的条件,按照双方约定办理“预告登记”后,买卖双方会进入准转移状态,可有效防止一房两卖和售后抵押的问题。在二手房买卖中,不能及时过户的,也可申请“预告登记”,保护自身利益。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通常来讲,期房从预售到领到房产证至少需要两年甚至更多的时间,去年底省城出台的“救市20条”再次把预售条件放宽,无疑让这个时间加长。而之前产权转移主要是靠开发商的单方备案。预告登记则可以消除上述过程中的隐患。产权中心相关人士介绍,“预告登记”后,权利人(预购人)可持预购商品房《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直接向银行申请,将预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而无须开发商为其提供担保金。这样既减少了对开发企业的资金占用,也避免了开发商因贷款人不能及时还贷等问题引起的连带责任。
■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5.其他必要材料。
(二)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抵押合同;
4.主债权合同;
5.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6.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7.其他必要材料。
(三)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地产买卖契约;
4.房屋所有权证书;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6.其他必要材料。
(如转让方为单位的,应当同时提交本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申请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抵押合同;
4.主债权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预告证明;
6.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7.其他必要材料。
(五)申请预告登记注销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预告登记证明
4.证明预告登记注销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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