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征地拒签被圈桥洞,谁来对此负责
因不满拆迁补偿协议并拒绝搬迁,山东青州市益都办事处草庙村村民查树芹家如今成了一处“景点”:益王府铁路立交桥从她家房顶穿过,使得查家的房子被圈在了桥洞里。
据查家人介绍,2013年5月31日晚24时左右,她被要求到建设指挥部签署补偿协议。查树芹说当时太晚,只是告诉我签上名字就行,当时我对补偿协议中集体土地变成城市土地一条提出质疑,但没有领导和我解释。自己虽在协议书上签名,但因对条款不满一直没上交钥匙,但是直到现在,他们也没有将协议书给我。
对此拆迁方说是因工程需要,在短时间内我们要做一百多家拆迁户的工作,只能加班加点,轮到她家时,刚好晚上12点。但是值得怀疑的是,拆迁方在新闻中说的是集体土地,但是在查家人的协议书上,却写得是城市用地,还声称说这些事和你再说,你也不会懂的。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飞速发展,农改非农,土地被占的现象十分常见,但是如何处理好村民的拆迁款,让老百姓安心、放心的接受土地被占,愿意配合拆迁呢?这是一个理不清的事情,因为前车之鉴有太多的干部胡发拆迁款,公报私囊,让诸多的村民不满意了,所以对于此次事件中的现象,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只让村民签字,其余啥子都不管,而且还说说了你也不懂,这是让百姓们不信服的主要原因。
村民们知识是不多,但是针对自己不懂的条款,提出质疑总归是可以的吧,但是执法者蛮横的做法,和不愿解释的蛮横做法,如何让村民信服,所以只能选择不交钥匙的做法。
但是现在桥也修建到自家的屋房上,而且全全推脱是查家人自己造成的,政府这样的作为,是不合理的,就因为查家人不配合,然后将桥架在房屋上,不仅遮光、遮阳,而且出门也非常的不方便,其实这不能根本的解决拆迁这件事情。笔者希望拆迁方面的领导能出面协调好这事,给查家人一个说法,让自家不在生活在遮阴房屋之中。
- 上一篇论文: 孔庆丰诉泗水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
- 下一篇论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