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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冈土地流转模式值得提倡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4:21:42

  “我们村的地经过调整连片、统一发包后,每亩地的租金从以前的每年几十元涨到了500元以上,最高的达到1000多元。”昨天上午,省农业厅副厅长刘金生一行来到我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村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进行调研,该村负责人介绍说,梅冈村抓住了新一轮土地调整的良机,在保证每个村民最少领到0.5亩口粮田的前提下,把村民自愿不耕作、不领取的土地,集中统一由村民小组对外发包给外商或者本地的能人,进行连片开发经营,该村村民每年的分红达到181.6万元。

  据了解,我市是农业大市,全市常年耕地面积198万亩,农村土地承包面积188万多亩,集体预留耕地3.64万亩。目前我市统计的土地流转面积为19.34万亩,占承包土地面积的10.56%,据市农业部门介绍,该数字仅包含已经签署了流转合同的土地,而农民自行流转的土地、流转用于水产养殖的土地等未统计在内。目前,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的特点是流转规模大、速度快;流转的形式多,如互换调节承包地、转包和转让、租赁、入股、代耕代种代收等;流转分布广、用途多;流转服务市场萌芽初现等。

  市农业局局长张景卓介绍,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市的农村地区就出现了自发性的土地流转,目前,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已取得初步成效,不仅提高了农村的土地产出,而且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解放、农业结构调整优化以及农业产业化发展,最重要的是增加了农民的收入。2008年,我市农村人均纯收入达6807元,是1984年的15倍,其中,土地合理流转收益是其重要构成。

  在实地考察梅冈村并听取了江门市和新会区两级农业部门的汇报后,刘金生说,江门在农村土地流转方面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为省里下一步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新会区双水镇梅冈村的模式值得提倡。江门要将目前做得好的地方,进行总结推广,同时,应尝试在有需要的镇(街)设立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的提供、土地流转价格的监控等工作,条件成熟后可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为流转双方提供中介服务,制定土地流转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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