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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组织编制综合开发规划 向低丘缓坡要土地
针对耕地资源相对匮乏的现状,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之际,积极组织开展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拓展耕地资源以及建设用地空间。
浙江省有“七山一水两分田”之说,耕地资源相对匮乏,人均占有耕地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 一半,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今年以来,浙江省政府已将耕地保有量等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并大幅提高耕地占用税额标准,调整后的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25-50元,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4倍左右。
节流之余更需开源。浙江省政府认为,全省山地和丘陵占70.4%,山地特别是低丘缓坡面积较大,是重要的土地后备资源。为此,确定省发改委牵头,省国土资源等部门和有关市、县(市、区)政府参与,组织编制全省低丘缓坡重点区块(包括建设用地区块和耕地开垦区块)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同时,各地在修编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并体现本地区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的实际需要,编制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
其中,对城镇周边、土地贫瘠的区块,可规划为建设用地,以拓展发展空间、缓解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对土层厚、有水源的地块(坡度在25度以上的林地,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有古树名木和珍贵树种分布的林地,以及生长茂盛成片的林地除外),可规划为耕地开垦区。
浙江省政府指出,开发低丘缓坡要根据其自然属性和区位条件,合理确定开发用途,做到“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建则建”。节约集约利用低丘缓坡资源,科学安排建设项目,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据了解,浙江省耕地后备资源相对匮乏的形势严峻,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测算,2006-2020年全省各行业建设用地需求量与可供量之间缺口为217万亩,满足度为64%。(新华网 记者 岳德亮)
2008年12月17日- 上一篇文章: 黑龙江省加强城市规划引导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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