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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两男伪造印章虚构证明 骗取58万土地赔偿金被诉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8:03:59
为骗取高额的土地赔偿金,不惜以身试法,伪造村委印章,虚构购买宅基地的证明和收款收据,企图蒙骗开发指挥部,不料钱没骗上手,却面临法律的惩罚。4月1日,王某、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三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家住三门县海游镇山董村的王某、陈某,有两间违章建筑用于住宅,后因西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排洪渠工程需要被拆除,分别得到了15000元搬迁费用。两人为了得到更多的赔偿,决定伪造证明骗取赔偿金。
2008年2月的一天,王某找人伪造了一枚“三门县海游镇山董村村民委员会”的印章,利用该印章伪造了陈某曾在1994年支付10400元人民币向董村村民委员会购得此处四间宅基地使用权的“证明”和“收款收据”,交给西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要求赔偿。西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基于上述这些东西,于3月25日与陈某签订了拆迁协议,同意在安排给陈某价值288000元两间宅基地,同时再补偿现金288000元。
本以为一切顺利马上得手的王、陈两人没想到,西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后经调查发现他们所提供的“证明”和“收款收据”都是伪造的,从而没有交付宅基地和补偿款,本案遂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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