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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纠纷三大解决预案(上篇)
虽然理论上,解决房地产纠纷的方式很多,但有的并不具备实际操作性,其效果也差。因此,我们重点给大家介绍谈判、仲裁和诉讼三种应对方式。
■纠纷解决预案之一
谈判解决
如果购房者觉得项目有问题,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找开发商理论无疑是第一步。双方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问题,是所有维权战役中最直接、有效而又快捷、省钱的途径。
但开发商绝对不是省油的灯,购房者和和气气“私了”的设想成功率几乎为零。选择这种方式,就必须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因为谈判不会一次就出结果,你得熟悉和装备好各种法律武器;打持久的阵地战,一定要事先带好润喉药和救心丸。当然,选择好谈判的重点目标也非常重要,您千万不要抓住售楼小姐大倒苦水,要选择说话有分量能做决策的人物,重点攻破。俗话说,阎王好过小鬼难缠,退订会损失销售人员的业绩,所以,他们会想方设法推卸责任。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还要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和他们谈判往往会比较“和气”,接触的人越高层,问题解决也越快。
★谈判要诀
购房人首先要明确自己的最终目的,谈判是为了要退房还是为了要赔偿。谈判最忌讳的是意气用事。购房人必须放弃不可能实现的要求,设想一下如果最终将发展商告上法庭,那自己的某些要求在司法实践中会不会得到支持。如果不行,那就把目标定低一些。
放弃精神损害方面的无用争论。许多购房人在跟发展商理论甚至开庭时,都会诉说自己如何悲惨,遭受了怎样的内心折磨,从而试图追索精神赔偿。但事实上,法院对此要求是极不可能予以支持的,因为精神损失很难界定。如果一定要告,那么原告必须拿出病历,有医生确诊头晕、呕吐等精神受损的病症。即便最终胜诉,精神赔偿的金额也会非常低。
不要漫天要价。谈判时一定要客观冷静,不要赌气提出不实际或对方根本不可能答应的要求。许多案例都证明,业主提出的非合理要求法院是通常不会支持。
不要口不择言。与发展商谈判也许很让人恼怒,但无论谈到哪个阶段,遇到何种情况,购房人也不能情绪激动,口不择言。使用泄愤的侮辱性词句,甚至将这些词句做成横幅公开悬挂、成为游行示威时的口号等,都足以构成对发展商的名誉侵权。不但于事无补,还容易引发对立。
全面收集证据。购房人必须搜集证明自己权益受损的证据,包括当年的报纸广告、楼书、宣传单张、售楼资料、认购书、合同等,成为维权谈判的砝码。证据齐备后,如果不太懂法,业主可通过媒体、亲朋、同事、律师事务所等多种渠道向法律界专业人士咨询,分析打官司可能得到的赔偿结果,明确哪些是自己的利益范围,初步确定谈判底线。
★实战措施
1.书面递交要求写清购买过程,描述自己的实际感受,指出发展商的欠理之处,适当提出自己掌握的法律证据,从法律角度分析开庭后应获得的赔偿,最后提出自己的谈判要求,并注明要求对方书面回复的具体时间等。
2.每天给公司或项目负责人打电话,每次通话一个小时以上,让他不堪其扰,不能不作反应。
3.请家人或者牺牲个人时间,以克制、清醒、理智的态度,在办公时段到公司或售楼部与相关负责人面对面理论,天天喝茶,来买楼的人也一定会受到影响。
4.在相关网站发表言论,披露开发商的不解决问题的消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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